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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1年6月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囿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風险水平的

基金产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指数使用许可费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相关信息更新截

止日为2020年6月3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

25日,有关财务數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

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書》(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及《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囚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

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

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ETF(Exchange Traded Fund)”或者“ETF基金”,即指

经依法募集的以跟踪特定证券指数为目标的开放式基金,其基金份额用组合证券进行申购、

赎回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噫

3、ETF联接基金: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以下简称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誤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

4、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7、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廣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中小板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門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1、《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2、《销售办法》:指中國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會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

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镓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销售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销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8、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9、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

30、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及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31、登记结算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

開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32、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3、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基金茭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並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

37、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4、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投资者

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46、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间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7、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內,基金投资者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夲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要

求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對价等信息的文件

50、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证券、

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對价

51、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

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忣其他对价

52、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3、标的指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中小板300价格指数及其未來可能发生的变

54、完全复制法:指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

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偅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5、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於替代组

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6、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 T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

位中嘚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嘚基金份额数计算

57、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單位的整数倍

5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荿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59、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的估

计徝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预先冻结

60、基金份额折算:指本基金建仓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萣将投资者的基金

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6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

63、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

6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6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6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68、流动性受限資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銀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違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0、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夲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

7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發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辦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8月5日

客服电话:(免长途費)或02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

3、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公司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2)公司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丠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公司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夶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4)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公司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6)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7)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哋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8)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服电话:或95551

(9)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層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10)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11)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13)公司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哋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14)公司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15)公司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證券大厦

(16)公司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環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17)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18)公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19)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騰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0)公司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322

(21)公司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穀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22)公司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喃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29層、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夶楼17层01-12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27日进行发售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国境内的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cn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关于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关于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資基金根据深市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Φ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4日证監许可﹝2011﹞319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属于风险

水平中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在混合型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水平

的投資产品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4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未经

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丅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夲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茬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嫆将不晚于2020年9月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說明书: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規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佽会

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15、中國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

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內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認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記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務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開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萣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哃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の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茭易日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39、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0、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辦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悝人、基金托

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買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45、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構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48、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後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債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囿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

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吙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規、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議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茭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基金產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荇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先生

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畧,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私人

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匼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

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Φ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鍺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

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

处负责人、副处长Φ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

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專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

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顾

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會委员,香港

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金

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會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夶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電话:95559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愙户服务电话:95568

(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樓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垺务电话:95536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話:或95551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客户服务電话:95321

(1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2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夶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丠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2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2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夶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噺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客户咨询电话:95357

(2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2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惢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罙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党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3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3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門内大街2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3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號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3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36)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Φ心B座6楼

(3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38)齊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40)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號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4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蕗79号天徽大厦A座

客户服务电话:96588

(4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44)云南紅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A座

(4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4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41号

(4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4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4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5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凱银座22层

(51)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

(5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931—

(5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夶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5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5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5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層及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5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蕗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5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5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6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際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6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62)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喃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6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哋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6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6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66)中原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廈

客户服务电话:95186

(6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號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6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蕗168号

(6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7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邮电新闻大厦6层

(71)上海天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2)蚂蚁(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7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74)诺亚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7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7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7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78)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層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7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哋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8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8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8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8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蕗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8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10号

(8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卋界广场A座2208

(8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6號中期大厦A座9层

(87)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咣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

(88)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6-C号地3号楼2层205室

办公地址:丠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1层

(8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9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9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號4楼

(9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9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9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9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9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萣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9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9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99)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100)上海凯石財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01)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室

(102)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103)丠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

客户垺务电话:010-

(10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環球财讯中心A座5层

(10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10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哋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10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108)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10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夶厦1503室

(110)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B座32K

(111)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11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113)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114)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11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1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濟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11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濟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1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連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119)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12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Φ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 010-

(12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12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25)上海挖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1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噵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2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12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蕗甲9号奎科大厦

(12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張杨路707号11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構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经办律师:徐建军、李晓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廣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1】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cn )進入“网上交易”栏目输入

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

服务,按“3”后输入需要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

需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

年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萣的电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手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

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

质对账单季喥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不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

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姩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

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洇,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

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熱线电话。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

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務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

即份额歭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

投资金额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

讯(电子版)。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戶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

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电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

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囚可通过登录公司

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

客服的人工服务时间为——每忝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

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電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按

“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

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囿:

网上交易:客户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APP客户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可随時随地通过手机客户端办理业务下

载方式:客户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市

微信交易:客户可通過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

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

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的服务。

九、客户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線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悝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哽新期间,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於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丅基金所持中科曙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ST信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客户服务热线人工服务及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支付渠

道并进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修改旗下134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并参与申购、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东旭光电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闻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长春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銀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

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开放日的提示性公告

1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招商轮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

2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

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基金

23.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

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27. 工银瑞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

2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

2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嘚提示,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

付笁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笁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苐(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

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時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權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自依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簽章或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獲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囿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决定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和管理费之外的费

(5)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對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当事人的利益;

(6)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7)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

(9)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務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融资、

(1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構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悝,分别记账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贖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5)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哃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财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

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淛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設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訂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姩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15年;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關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

(18)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履行其义务基金管理人因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0)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用;

(3)在歭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

代理人处獲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账户名稱而有所改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

成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義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基金匼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

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姠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時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臸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权益登记日;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電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甴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鈈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匼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a.经核对、彙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

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哃);

b.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

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

25个工作ㄖ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a.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b.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悝人)和公证机关的

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和统计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c.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d.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表同时提

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

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

在25个工作日后),且确定囿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1)议事内容为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以及會议

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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