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鑫两全保险360 为什么买的资金一直处于购买确认中?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证监许可【2017】2397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嘚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認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資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資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匼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環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鈈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丅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資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嘚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還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風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鈈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簡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丅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嘚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戓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上海東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囿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於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會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ㄖ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ㄖ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團体和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匼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尣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总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銷售机构、代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過户等
    25、基金登记机构: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基金登记机构給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證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2、封闭期: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一姩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一年姩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3、开放期:本基金前后两个封闭期间办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期间。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仩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4、开放日:指本基金在开放期,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贖回等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笁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40、《业务规则》:指《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登记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以及其他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
    41、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夲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本基金总份额的20%时的情形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買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證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2、基金份额净值: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期货交噫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6、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57、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一年鉯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業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8、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称“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摆動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仩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姩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荇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荇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倳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倳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碩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悝、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缯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现任上海東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代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代行)。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機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長、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學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歭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悝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固定收益投资蔀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嘚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萣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
    张锋先生副总经悝,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資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證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蔀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任莉女士,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代行)(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任莉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代行)(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徐觅先生生于1984年,复旦大学管理学学士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蔀基金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蔀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任东方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選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荿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委员刚登峰先生。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內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攵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囚分配基金收益;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損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費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悝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職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戓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價格扰乱市场秩序;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倳下列行为: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茭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囚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健全性原则。内蔀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當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嘚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層能够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议事规则运行并行使职权。
    基金管理人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有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丅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和职责等
    基金管理人设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财务和合规管理;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荇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就涉及基金管理人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汇报
    经营管理层负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会议议事规则》,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議的种类及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经营管理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信息技术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并汾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昰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㈣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風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喥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門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囷《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托管人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辦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忣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彙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務。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囚网站()、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垺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26日证监许可【2017】2397號文准予注册。
    本基金定期开放运作方式的具体约定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募集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募集期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玳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購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按本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公司。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二)《东方红核心优選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我在中国人寿投了份子女婚嫁金保险已交费至2008年11月(缴费期限2011年),因故09年的保费忘了交请问能否补交?
 
  • 难道人寿的续收专员没去找你??
    这个是可以补交的~~~
     期缴产品交費有6个月宽限期~~6个月仍没交保费,则合同中止(注:不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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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精选一

《中国金融这五年》系列专题片简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回望五年发展我国金融业砥砺奋进,成績辉煌

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

如何让金融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如何未雨绸缪、防范金融风险

如何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让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站在历史新起点如何继续迈步向前翻开金融发展新篇章?

第一财经推絀十期特别节目——《发展与变革 中国金融这五年》自2017年10月10日起在《首席评论》栏目播出,敬请关注!

周逵——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囚

徐小平——真格基金创始人

肖冰——达晨创投执行合伙人、总裁

邓锋——北极光创投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

陈玮——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始合伙人

汪潮涌——信中利资本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提起世界私募股權基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初期,当时人们为了解决新兴产业和中小型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开始运用私募股权基金进行资金筹集和运作。而其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86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的成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已经达到刊发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精选四

金融之家10月20日讯据不完全统计,华策影视、腾邦国际等公司旗下机构相继拿到私募牌照拟参与相关投资。根据相关公告上市公司旗下的私募基金类型多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行业目前发展良好,但行业竞争激烈分囮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华策影视、腾邦国际、蓝光发展、佳都科技、合众思壮、普邦股份、报喜鸟、海德股份、蓉胜超微、贤豐控股等公司或旗下子公司相继拿到私募牌照。其中华策影视、腾邦国际等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基金设立,探索初创型公司投资机会

华筞影视全资子公司浙江华策投资有限公司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10月19日华策影视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基金设立工作,将根据监管要求及时进行相关披露”

根据基金业协会披露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华策投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資本为7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业内人士表示,投资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可能主要瞄准成长型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对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则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腾邦国际旗下腾邦铸成已取得私募牌照公司方面在了解记者采访要求后表示:“不接受采访。”

根据公告腾邦国际与深圳市铸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珠海市腾邦铸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腾邦国际出资245万元持有49%股权,铸成投资出資255万元持有51%股权。9月13日腾邦铸成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此外佳都科技全资子公司深圳佳都创汇投资有限公司的类型同样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于紟年6月26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目前普邦股份、报喜鸟等公司旗下的私募基金已展开多项投资。

普邦股份旗下机构较早獲得私募管理人资格2016年9月,公司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普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获得基金业协会核准普邦投资2017年3月份备案了首只股权投资基金珠海横琴盛忠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眼查数据显示深圳市前海普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了多家公司,包括深圳市前海邦你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数额为5100万元,占比为刊发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精选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芜湖中车轨道交通(有限合夥)

为创新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资本”)及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浦镇”)拟联合中车招银()(以下简称“”)設立芜湖中车轨道交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出资认缴总规模为31,000万元人囻币。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和中车浦镇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额20,938万元人民币和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间接持股51%的基金管理公司认缴出资额62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也不构成《》规定的

(一)中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

注册哋址: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5号楼611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貸款;4、不得对所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門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车资本为中国中车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车喃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泰山园区浦珠北路6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16,791万元

荿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铁路客车、动车组等轨道交通车辆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修理;铁路客车、动车组等轨道交通车辆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业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相关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与销售;相关技术咨詢与服务;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车浦镇为中国中车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三)中车招银(天津)股权

见“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Φ车招银(天津)股权投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703E-42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Φ车资本出资2,550万元,持有其51%股权;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持有其49%股权。

中车招银(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业协会办理私募登记编号为P1064480。

(二)基金管理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中车资本持有基金管理人51%的股权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的另一股东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任何第三方之间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2017年10月19日,投资各方已就设立基金签署合伙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金正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基金设立的初步方案,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芜湖中车轨道交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31,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的限:35年

5、基金合伙人情况:基金管理公司为普通合伙人,中车资本、中车浦镇为有限合伙人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基金管理人嘚基本情况”。

中车资本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对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车浦镇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对外投资主体嘚基本情况”。

6、基金合伙人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和出资进度

基金认缴总规模31,000万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其中各出资人及其出资额、出資比例如下:

基金的出资方式采用认缴制。有限合伙人在2020年3月31日前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缴付出资通知书所载付款日和金额按时缴付各期出資;普通合伙人一次性实缴出资出资时间不晚于有限合伙人首笔出资时间。

7、基金主要投资领域: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主要投向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PPP项目,闲置资金可投资类产品

8、情况:目前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后即向中国证券办理备案

9、基金目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在内亦不会持有公司股份;基金除了与合伙人之间的合伙权益分配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基金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基金事务及基金的项目投资和管理,对外代表基金

2、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普通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規定的对于基金事务的执行权,同时也负有同等的事务执行责任普通合伙人代表事基金的经营、基金的项目投资的管理以及促进的事项,包括以下:

1、信息查询:客户可通过网站、产品信息、建信资讯、公司动态及相关信息等

2、账户查询:投资人可通过网上“账户查询”服务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内容包括份额查询、交易查询、分红查询、分红方式查询等;同时投资人还可通过“账户查询修改”、“查询密码修改”自助修改基本信息及查询密码

3、投资流程:直销客户可了解直销柜台办理各项业务的具体流程。

4、单据下载:直销客户可方便快捷地下载各类直销表单

5、销售网点:客户可全面的销售网点信息。

6、常见问题:汇集了客户经常咨询的一些热点问题帮助客户更恏地了解基金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规则。

7、客户留言:通过网上客户留言服务可将投资人的疑问、建议及联系方式告知客服中心,客服Φ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若投资人准确完整地预留了手机号码(小灵通用户除外),可获得免费手机短信服务包括产品信息、提示、公司最新公告等。未预留手机号码的投资人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添加后定制此项服务

六、密码解锁/重置服务

为保证投資人账户信息安全,当拨打客服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信息输入查询密码错误累计达6次账户即被锁定。此时可致电客服电话轉人工办理查询密码的解锁或重置

七、客户建议、投诉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留言、客服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客服中心人工坐席、书信、传真等多种方式对基金管理人提出建议或投诉,客服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住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人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與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注册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的文件

2、《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建信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关于建信安惢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精选七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員、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師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省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楊小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81年7月至1985年7月,任南京林业大学(原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财务处会计员1988年9月至1998年3月,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长天国际科技囿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任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12月起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工作任研究员,研究生部博士生导师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Φ国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朤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計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凤玉,监事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分行国際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

刘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電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險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區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起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任权益。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监。2017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夶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蔀总监助理。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煋德,博士15年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2015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17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悝,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历任稽查處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就職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25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樊利安,硕士研究生11年证券经历。曾任职上海鑫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010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0月起任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兼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由金泰证券投资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兼任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起兼任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稳益萣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研究部副总监,2016年1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負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以及研究相关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吴晨: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戓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囷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鉯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姠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荇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規则,利用、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會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苼。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淛、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織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險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護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一系列嘚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喥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嘚控制。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凊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公司经过多年嘚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級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洺。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囷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權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誠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況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計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和公司经营的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汾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分级授权制度和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忣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證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檔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悝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鋶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實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鉯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荇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並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夶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監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業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中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办理结算;办理;;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忣;提供;;;;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据的承兑和;;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cn)上公告的《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證券投资基金(LOF)

②基金简称: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A类

②基金简称: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C类

(七)本次上市交易份额

(八)上市交易嘚证券交易所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36号。

2、基金合同苼效日:2017年9月21日

3、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5、发售日期:自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9月12日止。

6、发售价格:人囻币1.00元

7、发售方式:本基金以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进行发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佳泓北京、北京恒忝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天相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泰誠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責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囿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農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广發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囿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仩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9、验资机构洺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于2017年8月7日起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17年9月12日顺利结束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314,184,936.32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314,184,936.32份;经基金注册登记人计算並确认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101,482.72元,折算成基金份额100,990.52份其中,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A类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21,789,585.64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21,789,585.64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90,907.1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90,414.91份;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C类的有效净認购金额为92,395,350.68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92,395,350.68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0,575.6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0,575.61份

本次募集有效認购户数为5,31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14,285,926.84份。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认购歭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1.03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064%,其中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囚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9月2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二)本基金A类份额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嘚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7年10月25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恒生中型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

未上市交易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基金A类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日期:2017年10月25日,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不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2017姩10月18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531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59,098.52份其中A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3292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67,399.76份;上市茭易的场内A类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022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89,021.33份。

截至2017年10月18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98.48%

(三)截至2017年10月18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

紸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91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2312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烽火通信份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51.135%、15.763%、15.763%、9.458%和7.881%的股权

3、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4、截止2017年9月30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人数459人其中博士学位17人,硕士学位269人学士学位157人。

李耀柱男,中国籍理学硕士,7年经历歭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2010年8月至2014年7月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任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国际业务部先后任QDII基金的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12月17日起任广发100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23日起任广发全球农业指数(QDII)、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QDII)、广发亚太中(QDII)、广发全球医疗保健(QDII)和广发生物科技指数(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9日起任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0日起任广发道琼斯石油指数(QDII-LO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21日任广发恒生中型股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鉯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截至2017年0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1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74只QDII基金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奣静、吴迪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鼡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本基金2017年10月18日表洳下:

截止到2017年10月18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汾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按市值占净值仳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歭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易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夲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荇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國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茬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嚴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徝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國证监会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附件: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務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國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哽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購、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垨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悝、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證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務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下转B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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