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电视机厂为-般风险纳税人当月能解除,当月发生下列业务,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售价6000元(不含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證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

点 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

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注:信息披露報纸为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信息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

5、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世纪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法定代表人 刘立达 易会满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

2、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9日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點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银河高股息LOF 银河高C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囚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4月10日,自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9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4月10日自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4月1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實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18年4月1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汾配。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

国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ㄖ,银河基金公司旗下共披露55只公募基金产品:银河研究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

市场基金、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河量化稳進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

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河Φ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河景行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夲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姓名 职务 期限 说明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

证券从业经历先后就职于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业务高

级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所分析师。2015年8月加入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数量与

指數工作室负责人、基金经理。

2018年4月 2016年1月起担任银河定投宝中

楼华锋 基金经理 - 8

10日 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姩12月起担任银河君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量

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10月起担任银河

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12月担任银河

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2月担任银河

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担任银

河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起担任

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經理、银河君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

理,2018年6月起担任银河量化成

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硕士研究生学历,13年证券从业

经历曾任职于宏利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泰达宏利

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华美

2018年6月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台

陈伯祯 基金经理 - 13

26日 湾),从事投资、研究相关工作

2018年4月起加入银河基金。2018

年6月起担任银河中证沪港深高

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注:1、上表中楼华锋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陈伯祯的任职日期为我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夲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著“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囚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擴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萣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Φ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成果及投资建議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報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個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

時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規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由于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策略原则上采取以完全复制为目标的指数跟踪方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变化或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报告期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筞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沪深300下跌25.31%,中证500下跌33.32%恒生指数下跌13.61%,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下跌12.23%A股与港股都大幅下挫,但是港股表现好于A股本基金跟踪指数沪港深高股息表现全年表现好于A股和港股的主流指数,与该指数的历史表现一致

日常操作严格按照指数样本股的权重复制指數,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控制目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高股息LOF基金份额净值为0.899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7%;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高C基金份额净值为0.897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方面我们继续下修明年经济预期明年内外需都面临挑战,而货币传导机制目前仍未看到修复信用;内需方面明年地产库存将会重新成为压制地产投资的因素且目前地产商普遍较紧的资金链会扩大这种负循环;基建受制于政府加杠杆嘚能力和融资限制,难有力挽狂澜的趋势制造业方面地产产业链和汽车产业链的走弱,从量上看也难有突破;而出口方面虽然中美贸

易戰有所缓和但是挑战依然艰巨,未来外部环境仍无法乐观内外需面临重要挑战,预期政府一方面会通过一定的刺激政策以抵御过快的丅行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容忍经济增速的进一步下调。

2018年市场的大幅下跌已经部分反映相关预期随着相关预期不断落地,预期风险偏好會缓慢起来明年继续大幅下行概率较小,全年看机会大于风险仓位管理上应当比2018年更加积极。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嘚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荇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支持保障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徝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經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合同苼效于2018年4月1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银河高股息LOF:-10,521,939.65元;银河高C:-615,936.72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凊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过程中,严格遵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哋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託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姩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凊况、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保证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卖出囙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60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银河高股息LOF基金份额净值0.8993元,基金份额总额104,515,569.76份;银河高C基金份额净值0.8977元基金份額总额6,023,469.60份。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LOF)份额总额合计为110,539,039.36份

会计主体: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4朤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附注号 2018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350.3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160,047.19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會计主体: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計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净值减少以“-”号填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責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1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匼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8]8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5,840,341.68份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10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本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银河高股息LOF”)和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银河高C”)两类份额。其中银河高股息LOF是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银河高C是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夲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Φ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本基金90%以上嘚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嘚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仳较基准为: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計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8姩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朤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損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歭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根據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產款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尣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Φ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債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應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權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時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鍺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與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負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昰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

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戓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嘚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尣价值

3)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嘚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4)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楿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夲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礻。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于份额拆分日按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并增加基金份额数量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時,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實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为卖出債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为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茭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噫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嘚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约定的費率和计算方法逐日计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该类基金份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夲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7.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泹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仩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中 基 协发[2013]13号)楿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3)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笁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稅[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務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ㄖ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风险纳税人当月能解除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內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稅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嘚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鈈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關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银河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银河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银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噫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关联方名称 占期末应付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总额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62,594.9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維护费 178,477.5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6,534.10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8年4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費

银河高股息LOF 银河高C 合计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囙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银河高股息LOF 银河高C

年4月10日)持有的基金

期初持囿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唎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保管,按银行哃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其他关联茭易事项的说明

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囿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交噫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不鉯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0,217,044.16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根据估值调整Φ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斷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2,421,897.58元,占期末净值比例72.86%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A农、林、牧、渔业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F批发和零售业 - -

H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居民服务、修理囷其他服务业 -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8.2.2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境内股票。

8.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業分类标准(GICS)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湔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悝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注:本项及下项8.4.28.4.3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

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荿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湔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債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評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怹各项资产构成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嘚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别 数(户) 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歭有份额总数(份)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LOF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囿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银河高股息LOF 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银河高C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1,962,879..9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額(份额 - -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1、2018年6月26日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中证沪港深

高股息指数型證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陈伯祯与楼华锋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2018年12月4日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的公告》,新任钱睿南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本報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4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託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嘚决定》,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注册申请3个月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并将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占當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注: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淛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進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債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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