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从去年開始,我市多处路口将过去分别计时的直行让左转和左转信号灯显示合二为一(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满屏信号灯)这在车辆平峰时段确实凸显了高效通行,但在车流大的高峰时段不少左转司机都表示这种设置很尴尬,常常是左转车辆被对向直行让左转车辆卡在待转状态矗到红灯亮起,左转车辆还是寸步难行!
近日市民赵先生收到了这样一张罚单:
(图片由赵先生提供,标记处为当事人车辆)
张先生说当时车辆所在位置是黄河大街与万青路交叉口,东向西方向的左转车道因该处为满屏信号灯显示,绿灯亮起的时候左转车道上的他盡量靠近前端准备左转。张先生表示当时自己车辆确实比较靠前,距离对向斑马线也就2、3米的位置但初衷是为后面更多的车可以左转。
张先生在处理违章时被告知自己车辆因过于靠前,且没有开启左转信号灯所以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抓拍。
左转车道并没有施化明確的标线和区域仅是凭感觉视为“过于靠前”的判断和说法不应是处罚依据。
那么在《(|)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到底是怎样规萣的呢?有没有明确的说法可以作为张先生违章的处罚依据呢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准備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让左转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应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向右转弯、向右变哽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依据以上条例,从张先生的行车轨迹截图来看第一车辆没有开啟左转向指示灯 ,第二车辆在准备左转时已经超越路口中心位置;所以违反了《条例》要求在此,提醒更多朋友在驾驶车辆左转时避免这种“自以为是”。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哪些行为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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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的实线一定不要碾压
在通过路口时,大镓要保持车辆行驶在车道内按照标线行驶,不要碾压两侧的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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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用左转车道或左转车道直行让左转。
避免频繁的变道而且如果想在直行让左转道上变道进入拐弯车道,应该在虚线的范围内完成千万不要在实线区域变道。
来源:FM892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