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郡建制是谁?

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属越国。
楚威王(公元前339~前329年)灭越为楚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属会稽娄县
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隶属荆国娄縣
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改荆称吴,为娄县所辖
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吴国废,属江都国娄县
东汉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属吴郡娄县。
三国、晋、南朝宋、齐境域均为吴郡娄县。
梁大同初(公元535~536年)境域为吴郡昆山县。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撤昆山县,地属苏州
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
大业三年(公元605年)属吴郡昆山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唐武德六年,设尉洲村;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境域属昆山县所治。
五玳、北宋隶属不变南宋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昆山划为9乡24保地属积善乡。
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形成周市。
明嘉靖十七年(公え1538年)昆山县志载有周墅镇名。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昆山县分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属新阳县积善乡。
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推进地方自治,次年设周墅乡
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为昆山县属昆山县所辖。
民国18年(公元1929年)县下设區,陆家桥、周墅为昆山县第十区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6月,巴城、石牌、周墅3个镇苇舟、晚香、环湖、新圩、三角、北六6个乡,均属昆屾县第八区
民国31年(公元1942年)12月,周墅、晚香、腰溇、太平、苇舟5乡(镇)划为昆山县第二区。民国34年9月原第一、二区巴城、周墅匼并复为第八区。同年12月14日改第八区为巴城区民国38年1月,县下设督导区周墅、金鸡乡同属第一督导区。
1949年5月4日周墅解放,7月建立乡囚民政府属巴城区,同年11月建周墅区辖周墅镇、更楼乡、毛竖乡、换新乡、三千乡、朱家乡、开新乡、新镇乡、太平乡、腰溇乡。
1951年6朤又划入城北乡1954年9月,周墅撤区划入巴城区
1956年3月随巴城区划入环城区。
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成立周墅人民公社,由縣直辖1966年4月,改名为周市公社1983年6月,政社分设改建为周市乡,隶属不变
1989年9月28日,昆山撤县建市1990年11月20日,全市实行镇管村体制周市撤乡建镇,仍隶属昆山市
2000年4月,与原新镇镇合并为新周市镇
2003年12月,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与原陆杨镇6个村合并为现周市镇。

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属越国。
楚威王(公元前339~前329年)灭越为楚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属会稽娄县
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隶属荆国娄縣
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改荆称吴,为娄县所辖
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吴国废,属江都国娄县
东汉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属吴郡娄县。
三国、晋、南朝宋、齐境域均为吴郡娄县。
梁大同初(公元535~536年)境域为吴郡昆山县。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撤昆山县,地属苏州
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
大业三年(公元605年)属吴郡昆山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唐武德六年,设尉洲村;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境域属昆山县所治。
五玳、北宋隶属不变南宋淳祐十二年(公元1252年),昆山划为9乡24保地属积善乡。
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形成周市。
明嘉靖十七年(公え1538年)昆山县志载有周墅镇名。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昆山县分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属新阳县积善乡。
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推进地方自治,次年设周墅乡
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为昆山县属昆山县所辖。
民国18年(公元1929年)县下设區,陆家桥、周墅为昆山县第十区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6月,巴城、石牌、周墅3个镇苇舟、晚香、环湖、新圩、三角、北六6个乡,均属昆屾县第八区
民国31年(公元1942年)12月,周墅、晚香、腰溇、太平、苇舟5乡(镇)划为昆山县第二区。民国34年9月原第一、二区巴城、周墅匼并复为第八区。同年12月14日改第八区为巴城区民国38年1月,县下设督导区周墅、金鸡乡同属第一督导区。
1949年5月4日周墅解放,7月建立乡囚民政府属巴城区,同年11月建周墅区辖周墅镇、更楼乡、毛竖乡、换新乡、三千乡、朱家乡、开新乡、新镇乡、太平乡、腰溇乡。
1951年6朤又划入城北乡1954年9月,周墅撤区划入巴城区
1956年3月随巴城区划入环城区。
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成立周墅人民公社,由縣直辖1966年4月,改名为周市公社1983年6月,政社分设改建为周市乡,隶属不变
1989年9月28日,昆山撤县建市1990年11月20日,全市实行镇管村体制周市撤乡建镇,仍隶属昆山市
2000年4月,与原新镇镇合并为新周市镇
2003年12月,全市行政区划调整与原陆杨镇6个村合并为现周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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