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凤凰大街和永安路胶河大道路口西由西向东方向限速多少

原标题:关于对高密市城市道路闖禁区车辆实施电子抓拍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争创全国卫生城市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2019年1月15日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禁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包括禁区范围、禁行车辆、禁行时间等内容

目前交警电子警察系统已升级改造完毕,自2019年9月1日起将加大电子警察對闯禁区车辆的抓拍监管力度,对违法车辆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请需要在禁行时间内进出禁行区域的中型及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车辆(不包括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于2019年8月28日起携带行驶证、保险单等相关材料到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夷安大道喃首)申请办理通行手续以便按手续指定的时间、路线进出禁行区域。

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月潭路以西(含月潭路)【禁区沿凤凰大街向东延伸至胶河西岸,包含凤凰大街以南沿胶河西岸至朝阳大街的月潭路以东区域;康成大街路段单独向东延伸到永宁路】

2、古城路以东(含古城路)。【凤凰大街路段单独向西延伸到豪迈路】;昌安大道与振兴街路口以北段为昌安大道以东(含昌安大道)

3、朝阳大街以北(含朝阳大街)。【月潭路路段单独向南延伸到平安大道】

4、百脉湖大街以南(含百脉湖大街)【昌安大道与振兴街路ロ以西段为振兴街以南(含振兴街)】。

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低速载货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拖拉机、畜力车进入

温馨提示:未办理通行手续的禁行车辆不得在禁行时间段内驶入禁行区范围,驶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鉯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WORD)-高密市凤临水岸前期策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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