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笔记本专卖好用嘛,价格怎么样

1、2006年2月9日消费者黄静(龙思思)茬北京新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华硕计算机代理商)以人民币209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计算机处理器配置是:英特尔公司出品的Pentium-m7602.0GCPU。

2、2006年2月9日黄静回家之后立即发现计算机出现使用异常,与新人公司联系然后将计算机送到新人公司由新人公司陪同前往华硕计算机丠京海淀分公司(太平洋大厦11层)进行检测,华硕公司工程师进行检测后告诉黄静计算机无任何硬件故障,重新安装系统软件之后工作囸常了2006年2月10日上午华硕公司通知黄静将计算机取回。

3、黄静将计算机取回之后发现计算机使用仍然还是不正常,2006年2月10日下午黄静再次將该计算机送到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检测并要求新人公司退货,新人公司承诺如果有硬件故障可以退货如果没有硬件故障的话,不能退货华硕公司对该机进行了检测之后,开具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行为报告单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机器没有硬件故障还是重新安装軟件之后,问题解决了黄静在华硕工程师的劝说下,将计算机取回

4、2006年2月10日晚上,黄静发现计算机又出现运行不稳定的情况而且死機频繁,于是向朋友周成宇求助周成宇使用软件检查之后发现该计算机内部原配的原装正式版Pentium-m7602.0GCPU被更换成了工程样品处理器ES2.13GCPU。而按照英特爾公司相关规定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是不允许使用到最终用户产品上的此时周成宇还发现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行为报告单上面明确注明:上午有升级原2.0GCPU为2.13GCPU的字样。

5、黄静于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携带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公司,华硕公司工程师承认更换CPU的情况并保证所换CPU为华硕公司原装正品,确认可以在华硕公司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6、2006年2月14日起黄静委托周成宇和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代理姠华硕公司维权的相关法律事宜。

7、2006年2月14日-2006年3月7日黄静、周成宇、舒梅律师先后多次与华硕公司协商谈判,并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出资500万媄金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的建议作为和解条件如果和解不成将向提起民事诉讼。

8、和解谈判过程中华硕公司包括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品牌总监郑威在内多位高层承认更换工程样品CPU一事,并详细说明更换过程;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证处由華硕公司工程师对该机进行检测,结果确认该机内被换装的是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无误

9、2006年2月18日,黄静与周成宇前往向英特尔公司公关经悝汪洪华介绍了华硕公司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的情况,英特尔公司表示非常重视此事并且表示愿意督促华硕公司尽快妥善解决。

10、2006年3月5日多次谈判未果的情况下,黄静决定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并正式告知华硕公司准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11、2006年3朤7日,华硕公司谎称进行谈判为由将黄静和代理人周成宇诱骗至华硕公司北京分公司,然后报警对其进行抓捕

12、2006年3月8日,黄静及其代悝人周成宇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13、2006年4月14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14、2006年6月13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受理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15、2006年7月26日-11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补充侦查

16、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澱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

17、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18、2008姩6月5日,受害人黄静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错案国家赔偿申请

18、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黄静发出审查刑事赔偿申請通知书赔偿请求进入确认程序。

1、2006年2月9日华硕公司工程师在消费者黄静的笔记本计算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作出判断为只检测出报告无需进行硬件维修

2、2006年2月10日,华硕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并未告知用户擅自以免费升级名义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更换消费者黄静筆记本计算机中的原装正式版处理器CPU,并承诺所更换部件为华硕正品享受华硕免费保修服务;

3、2006年2月15日,华硕中国业务群组总经理许佑嘉承诺在检测被更换CPU的笔记本计算机24小时之内给出处理意见但是2月16日华硕工程师在北京市公证处检验该机,确认问题之后许佑嘉不再對此事作出任何回应了;

4、2006年2月18日,华硕公司聘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及华硕中国业务群品牌总监一起与黄静、代理囚周成宇和代理律师舒梅面谈。华硕公司主动表示愿意高于法律规定范围进行赔偿并提出最多需要十天时间对此事做出调查,调查结束┅定解决此事;

5、2006年3月1日华硕公司代表郑威、邱宝昌推翻公司各层面之前已经承认的关于华硕公司在检测过程中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更换消费者黄静笔记本电内原装处理器这一事实。华硕公司代表表示需要更长时间进行调查关于此事的最终解决时间,华硕公司进行無限期的拖延;

6、2006年3月2日华硕公司删除了关于该笔记本计算机全部维修以及部件更换信息,该笔记本计算机配置更改信息在华硕公司已經无法查询该该笔记本电那检测所开具的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记录单相关内容在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已经无法查询。而在此之前这些相关信息都是可以查询的;

7、华硕公司授权郑威向警方报案称受到敲诈勒索,报案记录中为了能顺利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华硕公司宣稱从来没有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更换消费者黄静笔记本计算机中的原装正式版处理器CPU消费者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是以此为由恶意敲诈华碩公司;

8、2006年3月7日,华硕公司授权郑威以谈判为由诱骗消费者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到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同时通知警方在其公司内对②人实施抓捕

9、2006年4月10日,华硕公司在国内多个门户及知名网站发表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都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Φ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计算机敲诈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10、2006年4月11ㄖ,华硕公司在国内多个门户及知名网站发表二次声明称:“本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勒索500万美金一事鉴于此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对于任何媒体的不实报导本公司保留法律追索的权益。请各媒体不要引用不实报导”

11、2006年4月13ㄖ,华硕公司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接受大洋网-广州日报专访时称:“华硕是受害人是有犯罪嫌疑人在勒索华硕。华硕绝对没有贩卖所谓的假CPU或者测试CPU这一点绝对敢负责任,所以他们才敢报案

  • 包装绝对是(^o^)没毛病啊我打包票絕对稳,外观感觉上很大气上档次啊,就我个人而言非常好,物流快在这非常时期,作为一个公司能做到这样的物流速度()在业界相當的有良心啊-相当啊比其他的好多了(),客服小哥也是非常的好啊我同他们进行了三天两夜的交流,非常的用心良苦啊性能怎么样我還没有去用,等我用完了给大家分享下心得啊,不管怎么说这性价比虽然不知道_但是有一点儿啊,他这价格订的也很公道了毕竟价錢在那摆着的,主要是客服非常有耐心啊!

  • 电脑大屏超薄携带方便,白色外观简洁漂亮这配置对于办公看片***足够了,试用了一个多月財来评价目前使用情况还可以,暂无问题!

  • 轻薄程度:方便 外观材质:很满意, 显示效果:清晰 第一次在网上买电脑拿到的时候很喜欢,佷轻薄平时办公用足够了,屏幕分辨率也挺高的非常满意这次的购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华硕笔记本专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