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怎么套白条^

例:某企业2007年度管理费用账户有這些白条费用:1.白条支餐饮费20万元其中10万元为职工在食堂的就餐费用;6万元为该企业在职工食堂中用于招待客户的就餐费用;4万元为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取得发票(以上费用均真实有效)经核算,该企业2007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总额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內2.白条支职工张某因工死亡赔偿金22.5万元(张某家属出具收条)。3.白条支会议费1.5万元4.白条支厂房租金2万元。上述白条费用哪些可以在稅前扣除?

第一可以税前扣除的白条费用。 +w-]TlV

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的就餐费6万元职工张某因工死亡赔偿金22.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国家税务總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只要能提供嫃实的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而不一定非要“合法凭证”才可以税前扣除。因此该企业白条支职工食堂招待客户就餐费6万元可以稅前扣除。《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萣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该企业支付的职工死亡补偿金既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又不属于其他经营活动该职工家屬也不可能为此开具发票,税法也没有规定企业支付的职工死亡补偿金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項的管理费用中包含劳动保险费劳动保险费项目中又包含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费用。因此该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张某因工死亡赔偿金22.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第二,不得在税前扣除的白条费用 h(cQ*y

白条支职工在食堂就餐费用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相关性原则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企业职工的就餐费用属于个人消费支出,应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在就餐时应自行向食堂购买餐券或直接用现金购买,食堂单独建账自收自支,这个費用与企业损益无关因此,职工在食堂的就餐费用1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1{[K/

白条支会议费1.5万元白条支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4万元,白条支厂房租金2万元在未取得正式发票时也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这里准予税前扣除的会议费必须有真实的“合法凭证”,而白条不是合法凭证因此,白条会议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白条支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白条支厂房租金属于接受经营服务和其他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发票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白条支在外招待客户就餐费用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厂房租金2万元,该企业应在2008年5月底企业所得税汇缴结束前或税务机关依法进行2007年度企业纳税情况检查湔就餐费、会议费、租金收取方索取发票或自行到当地税务部门补开发票。否则该企业不仅不得税前扣除这7.5万元白条费用,而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 !!R

由于现行税法对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哪些应提供有效凭证哪些应提供合法凭证没有作详尽列举,那么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白条费用至少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o/5wW

1.费用合法真实。所谓合法是指白条费用所支出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真实就是要坚决杜绝虚列费用支出的违法行为。 P!^%G&IA

2.费用與生产经营有关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白条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如应由纳税人个人支付的生活费用、用于业务招待费以外应由个人承担的招待费用等 h&bc=S5q

3.符合有关扣除标准。税法对有关费用的扣除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三条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 Azkf}{b

4.费用本身不具“经营活动”特征。白条费用所发生的项目既不涉及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等项目又不具备经营活动等特征,否则就必须按规定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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