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运输队在限行区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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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應的通知

沧气领办〔2021〕18号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2月14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好,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2月1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导语 最新消息!河间市2021年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限行区域:诗经路、瀛西街、瀛南路、齐会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區域内道路

  1、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2、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3、如遇到市政府发布最新通知,以朂新通知为准!

  5、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6、外地车限行规则与本地一致!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門: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2号)要求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氣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021年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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