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3号在哪解放路82号属于哪个社区

请问河南许昌襄城县户口迁到禹縣后农村合作

《禹州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中对补助程序有以下规定:“到市(地)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大额)补助者必须履行转诊手续,应于住院3日内持村委会(村医)证明,由乡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审批表报市合管办批准备案,否则不予補助 住院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一月内凭合作医疗就诊证、本人或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村医)证明、就诊单位证明、出院證、住院一日清单、转诊审批表等有效证件到市合管办审核补助。” 对补助方法规定如下:经市合管办批准在市(地)级以上定点医療机构住院者,可享受市(地)级以上住院大额补助 补助比例为:起付线800元,800元以下不予补助;801-1...

  《禹州市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中对补助程序有以下规定:“到市(地)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大额)补助者必须履行转诊手续,应于住院3日内持村委会(村医)证明,由乡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审批表报市合管办批准备案,否则不予补助
  住院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一月内凭合作医療就诊证、本人或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村医)证明、就诊单位证明、出院证、住院一日清单、转诊审批表等有效证件到市合管办审核补助。” 对补助方法规定如下:经市合管办批准在市(地)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可享受市(地)级以上住院大额补助
  补助比例为:起付线800元,800元以下不予补助;801-10000元按30%补助;元按40%补助;20000元以上按50%补助 在许昌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者,起付线为500元500元以下不予补助;501-10000元按30%补助;元按40%补助;20000元以上按50%补助。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市2008年的新农合实施方案对外出住院的参合农民,在程序不变的哃时对补助办法做了如下变动:“经市合管办批准,在市(地)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两天以上者可享受市(地)级以上住院大额補助。
  补助比例为:起付线80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按50%补助。(在本市(特指许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500元,补助比例同上小儿科、精神病、结核病起付线减半,补偿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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