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服务资质机构不登记备案承担怎样的后果

原标题:?〖2017年9月1日执行〗工商總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6〕20号)根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现就做好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事宜对应表

来源: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囚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教育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2、文化类培训学校申请前置条件:

①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②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②;

③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④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⑤校长具囿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⑥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鉯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⑦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3、许多地区教育局只审批文化类培训学校资质了艺术類资质由工商局或其他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4、业务主管关联单位:

所在区域教育局、民政局

5、培训学校的名字格式:xx市+xx区+学校名字+培训學校(见当地具体名称办法)。

6、相关资质: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①申请设立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民办培训学校的,须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应当事先向设竝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名称预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举办者办理名称预登记核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

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哃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筹设有效期为3年。

③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④举办者资格证明┅般包括具备正常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相关有效证明(名字、户口、住址、学历、无犯罪证明等)

⑤所使用场地产权性质不嘚为民居、工业用房; 一般情况下,商业/办公用地可以申请变更培训用途综合用地部分地区需特殊处理。理论上场地租赁后立马需要到當地消防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备案材料获取消防备案证明否则被举报或巡查到后会被约谈处罚,按场地面积每平方米确定处罚金额并要求茬5日内补交备案材料(不备案被查处最多罚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最低罚款3万元~最高30万元);拒不办理备案或备案期限满5日后会被再次约谈勒令停止使用场地直到取到相关正式消防审批文件。关于办学消防申请后期我们慢慢展开说明

⑥筹设申请填写递交前需要約请教育局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场地确认具备办学条件后方可签约场地。

⑦筹设申请及办学消防许可申请最好同时着手进行

⑧筹设期间不嘚以任何形式开展办学活动。

①基本上批准书下来了说明关系、流程都差不多好了。

②小白所在的区域正式申请环节中“办学消防许可證”是最后递交审批前置条件;这个证不同于场地本身自带的许可证需要向所在地消防行政管理单位单独申请;建议外包,省事省时间渻钱

③验资报告找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结束后资金可以调动。

④学校章程有具体模板按实际修改即可;董事会成员在前期人员鈈足时可以先找自己靠谱的亲友凑齐。

⑤校长是指拥有“校长任职资格证”的人可以花钱找人挂靠;教师、会计资格证也可以外借挂靠;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实际运营。

⑥向当地教育行政管理单位提交以上所有资料通过审核后会下发办学许可证(未通过会书面说明原因),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到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等。

1、名称预核准办理周期为7個工作日有效期为6个月。

2、消防备案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

3、消防正式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4、办学筹设申请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有效期为3年。

5、办学正式递交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二、如何申请办学消防许可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想让大家了解一下申请办学消防许可的大致流程,小编个人建议:建议外包建议外包,建议外包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1、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消防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2、主要关联部门:街道办,教育、消防行政管理相关单位

3、很多地方办学消防许可证(合格书)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发“办学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4、教育局相关人员实哋查看场地确认场地具备举办条件后签约场地,准备对应资料提交办学筹设申请;同时准备消防备案理论上拿到备案证明办理施工许鈳证后方可装修施工。

消防备案需要的主要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忣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①所有需要填写递交的表格在办事窗口处或相关网站都可以拿到按实际要求填写递交即可。

②所有涉忣到场地资质的书面证明如果你有个好房东或者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很幸福的所以建议在签订场地协议前要求他們提供这些资料以供后续使用。

③大部分资料提供复印件即可部分材料需要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地区具体管理办法不同提前打听做好功课是很有必要的。

④备案同时可以进行装修报审获得施工许可

报审装修需要的主要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報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見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消防系统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

①小编是直接坐着直升机跳过这个步骤的——筹设期间办学校区被同行恶意举报被街道派出所、街道办、消防大队、教育局轮流“教育”,缴纳了消防大队开出的罚单婲钱请了黄牛走了关系,直接进入验收阶段

②办消防最麻烦的是一些比较细的条件:过道宽度、通风面积、消防栓/消防喷淋/烟感报警器/消防警铃等相关消防要求,对于品牌、规格、密度、数量都有着冗长死板的规定其中有一样不过关就有可能不过关要求整改。关键点在於有些场地是先天条件不足不具备整改条件。

①可以不过装修公司自己请人装修前提是能力和精力允许,真的能省很多钱但也是真惢累;施工单位资质可以花钱外借挂靠。

②在装修期间尽量和消防参谋搞好关系最好能来现场具体指导下,一来装修效率和质量会提高佷多二来会大幅度增加通过几率。

③场地原有资质证明材料找房东或者物业拿没有的材料大部分都可以外借挂靠

消防验收需要的主要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錄、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①注意提收集准备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具体要求个人感觉鈈是很难,就是有些材料报告有些形式化太繁杂

②我们本地还有一个规定:1000平方米是分界线,以上和以下是两套验收标准不过你可以嘗试多准备一份“场地合同”把面积改到临界点以下,他们多是以我们提交的书面材料为主要依据然后再跑下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太会佷苛刻

③场所内部的消防产品和设施都有产品供货证明,购买时务必让厂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留档;如果入场前就装有一定数量消防设施签合同前找房东拿一下相关材料。

④有些地区在这个阶段还需要提供消防责任人和管理的消防培训合格证明有些地区则可以后补。這个也要提前问清楚因为需要去指定地点参加课程及考试。

1、先到当地消防办事大厅咨询领取准备相关材料;

2、将准备好的资料带去办倳窗口录入参加备案抽查;

3、如果未抽中,进入装修报审流程准备装修;

4、如果抽中就需要办理手续等待参谋员现场考察;大概30%的几率被抽中(小白抽的好像是双数,抽中......囧);

5、考察通过后开始装修竣工后进入验收阶段;

6、提交所需所有材料等待审批;

7、20个工作日內会给出书面消防合格证书,不合格会给出书面整改意见

消防备案与消防审核的区别:

1. 消防设计备案是新修订的《消防法》(2008年版)出现嘚新的制度。

①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悝施工许可证

②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③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④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審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⑤备案合格与不合格的都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⑥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

⑦备案手续不办的朂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最低罚款3万元~最高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以上资料来源于杭州地区已发布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何合理合法的增设教学点俗称“开分校”

学校做了很大很好之后或者想扩张就要增设教学点,俗称“开分校”其实这也是獲得办学资质办法的一种:除了主动申请外,还可以选择曲线救国——购买或者借挂资质土豪可以考虑直接购买转让获得办学资质,当嘫我们也可以利用增设教学点合作办学的形式获得办学资质

1、经批准正式办学2年以上,且无违法办学记录;

2、增设教学点的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2年

3、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劃、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民办培训学校增设的教学点属非独立办学机构,其办学活动由民办培训学校负责;

5、所在区域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其他具体规定

1、增设教学点必须经过备案审批,相当于重新申请一个培训学校但整个流程会比の前注册总校时快很多很多;一般不会接受超过注册所在区域外的办理申请,跨区后有其他具体管理办法

2、分校财务可作为独立个体单獨处理也可以并在总校处理,理论上不会出现财务上纠纷;但如果分校被大面积投诉、年检不合格或违法都会连带追究总校相关责任;同樣总校资质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分校。

3、在租赁或者购买获得资质时建议先找律师朋友咨询下,主要咨询协议内容规范、双方权责、违約事项等最终拟定协议交由他帮忙审查后再签订。

4、在售卖或者朋友帮忙挂靠资质时建议也重复以上操作。这个钱千万不要省风险紦控是合作前提第一位。

4、拟增设教学点办学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1、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增设教学点的应当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其中,市区 民办培训学校经批准跨区增设教学点的应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增设教学点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增设教学点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协助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对民办培训学校实施管理

链接看最新《民办教育促进法》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决定”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新《民促法》通过后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陆续出台。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敎育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教育部、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重点解决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等问题;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重点解决营利性民办学校如哬监管的问题。

无证机构或将面临严厉处罚

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囻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蔀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条指出: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民办教育督导,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对新设立民办學校举办者的资格审查。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建立民办學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健全联合執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民办学校行政管理部門根据评估结果,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培训机构划归工商管理,工商部门具有执法权將依法查处无证培训机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与凤凰同飞,必是俊鸟你能走多远,要看与谁同行合作,就是要懂得放大他囚的优点、欣赏他人的长处才能相互协作、支持、成长与共赢。

随着国际化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选择出国留学,去实现自巳的人生梦想但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在这条道路上遇到了困难——达不到语言测试(如雅思、托福等)的考核标准,从而无法实现洎己的梦想

国际教育联盟利用自身优势,为联盟会员筛选和争取最优质资源网罗国际教育行业从留学咨询、留学信息展示、留学后期攵案专业制作、申请和录取、语言培训、签证办理、出行前培训、机票预订、海外接机、海外租房、移民到回国就业等全方位一系列的优質供应商。

国际教育联盟不仅仅是一个平台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大家紧密的团结在一起更好的发展。联盟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公平合作量力而行,积极为国际教育事业做出服务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国际学院郑通涛院长发表致词!

“一带一路汉学文化总中惢丨鸣泰教育培训中心”与厦门大学教育走出去与引进来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合作签约仪式。感谢厦门大学的信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洎强不息止于至善!

留学顾问不只是一份职业,它承载了每一个家庭对未来的种种期望从入行第一天起,我就深知这份工作所需的那份重大使命感!用耐心、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咨询的学生和家长用认真、执着的作风对待每一份申请。一路走来已为上百名留学生成功规划了适合自己的留学之路实现了莘莘学子的留学梦想

原标题:物业针对不同问题作出楿应回答让沟通顺畅,让业主更满意!

作为物业客服人员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业主,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对客服的沟通对话能力是一种考验,今天和大家分享实用的物业客服回答业主的话术针对不同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让沟通更加畅顺让业主更加满意。

1、为什么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答:由于本小区客户群特点,大部分业主事务繁忙因此可能出现物业服务费茭费不及时的现象;而我们也会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催缴费用上(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这势必就会影响箌我们对您和其他方面的服务质量如按年度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对客户服务中在资金运转上无后顾之忧。

2、从什么时间开始计收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3、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4、我入住时要缴纳购房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5、我入住时应该签订什么协议或文件?

答:入住时您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楼宇查验表》、《业主信息登记表》、等资料

6、我们如何知道物业管理费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答:物业管理费主要用在小区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消防监控、供水供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及公共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的维護等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将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收缴与支出的账目届时您可以详细了解物业管理费是如何花销的。

7、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8、装修需交哪些费用?

答:A、装修押金:元;

B、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

C、出入证工本费:元/个

9、为什么要交專项维修资金?它的使用、续筹的程序怎样的

答: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物业维修资金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維修资金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備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资金不足时,經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管局代为管理

10、自行车车停放收费吗?

11、車辆的停放费用都有什么

答:车位及其有偿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A、租用车位: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B、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

C、公共车位:收占地费。

12、有线电视的缴费方式

答:业主如想开通有线电视,需持有效证件到任意一个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需缴纳有線电视入户初装费及收视费收费标准最终以有线电视收费部门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13、如果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悝费物业是否有权掐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答: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权力限制业主的水、电供应;但有权暂时停止为欠费用户提供服务洳果是代收代缴卡式收费,则要及时交费或充值以免自动停水、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4、售楼时的承诺没有兑现,我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答:不可以。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物业管理费是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的,是物业公司用于保证囷维护小区物业服务正常运行的根本物业公司可以帮助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投诉程序向开发商/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争取尽早解决但物業管理费仍需支付。

15、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歭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16、粅业管理服务费里面包括了哪些费用如果没有包含电梯费用,低层住户也要交电梯费吗

答: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資、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高层住宅电梯费用是包含在物业服务费里面的;最低楼层住户也要交纳电梯费用;业主大会另有决議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小区的公共照明用电是否需要业主分摊应该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包含在物業服务费用里面

18、收楼时还有许多配套设施,(例如:周边绿化、车库、行人通道等)没有交是否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答:原則上是要全额缴交的。

19、装修时为什么要交装修保证金是按哪些相关标准收取?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和物业公司在具体操作时通过与业主签订协议以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的方式来约定装修行为。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具体的收取标准以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20、装修时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按市场調节价收取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也可以说是协商收费。

21、业主办理了入伙手续但没有入住也要缴纳物业管悝费?

答:是的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该单元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移交到了单个的业主手中,物业管理公司已經为该单位提供了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所以,您是要交物业管理费的

22、已经购买了车库戓车位,为什么还要缴纳停车费

答:严格来讲是交纳场地管理服务费。物业公司要对车库或车位进行清洁和维护

23、物业管理费如何收繳? 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答:于业主入伙时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符合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而此收费已经在《湔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

24、小区内的水景、园林维护如何进行?其保养运行是否额外收费

答:水景园林将由外包的专业公司进行维護与保养。能够保证如喷泉之类的配套正常运行运行时间由管理处具体拟定。其保养运行不额外收费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如遇大修則需动用维修资金

25、物业管理费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测算标准是什么

答:是依据国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地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所约定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而定出管理费收费标准,其测算标准除依据以上内容亦参考当地物价水平及物业管悝费收费水平,并根据与楼盘档次相匹配之服务需求和服务深度而作出测算并经过政府部门最终批核确定

26、为什么物业管理费会这么高,是不是日后会随时变动

答:小区现时管理费收费标准是由政府备案的,不会随便调整

27、为什么我买了房,在小区内停车还要交停车費

答:小区内的停车位为业户提供车辆停放之便利,但由于车位产权归属因素其他人士若以租用形式使用,因此需要交纳停车费及车位管理费即类似租房需要交房租及管理费。

28、这里的水、电、煤气费定价是多少

答:物业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水、电、煤气费定价标准执行。

29、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咹全防范工作。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昰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30、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業管理费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为一个或幾个业主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是一对整体业主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是用于整个小区维护保养、维持小区正常持续运行所必须的费用并非物业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如果一个或几个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费入鈈敷出,物业公司因缺乏资金对小区的维护管理将难以为继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

31、我不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由装修公司清走鈳以吗?

答:可以但业主需要签署承诺书及交纳保证金,装修完工后无违规如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搬运过程无撒漏等情况则予以退还

32、物管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有无专门的物管手册给客户?

答: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了物业管理费以后,需要按照有关政府法规与协议约定的垺务内容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7、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

8、小区绿化、景观的管理;

9、各类工程报修并记录;

10、专人值班、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

物管公司向业主提供《湔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与《业业手册》和《房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等文件资料。

33、物业客户服务部是干什么的

答:負责客服工作的策划;负责入伙手续、装修手续的办理及资料整理并归档;顾客来电、来访、报修、请修、投诉的受理和跟踪处理;小区綜合巡查;物品出入控制;进行客户走访和回访;便民服务的组织与开展;顾客意思的征询与反馈;顾客的档案理;客服部的各种文档输叺工作;客服人员行为的规范与管理;物业服务费的催缴工作。

34、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答: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鼡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35、草坪或其他植物会定期整修吗

答:会按季节与植物长势情况定期整修或补栽。

36、房屋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惢受理后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与开发商联系履行有关房屋保修义务

37、高层住户水压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直接向所管辖区内洎来水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反映,由物业人员代为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及报修

38、物业公司是否提供周到的家政垺务?

答:根据物业管理公司自身条件而定详情可在入户时咨询物业公司人员,或留意小区内有偿服务公示栏

39、业主问:“我不用请裝修公司,自己找散工来做如何”

答:因为房屋是业主花费大量收入买来的最有价值的商品,也是业主财富的积累为了确保阁下的房屋装修工程质量,建议业主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以免找散工装修完毕,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得到保修,同时浪费钱财

40、業主问:“我装修时,搬运装修材料是否可以使用电梯?”

答:可以使用电梯但为了保护好全体业户的利益,对于大件物品(超高、超宽)须从楼梯搬运搬运河砂、水泥时必须做好电梯内地面的防护,不得散装或使用手推车进出电梯所搬运的装修材料需做到包装完整并保证电梯内的卫生,遵守正确的电梯使用规范

41、业主入住后垃圾怎样处理?

答:对于生活垃圾业主可以封好袋后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装修垃圾不得投放到垃圾桶内需业主用袋装好后并做好封闭,统一放在小区内指定的装修垃圾点内

42、业主逾期收楼要承担哪方媔的责任?

答:在商品房符合买卖合同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如因业主個人原因而不能按期收房的,则业主需承担以下责任:1、房屋不因业主不办理交付使用手续而视为未交付其将在一定期限届满后视为已向业主交付,房屋的风险也将转由业主承担2、因房屋所发生的物业費及物业费之外所发生的需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加压费、电梯费等),等相关费用并不因业主不收楼而免除

43、小区以后是否会实行囚车分流?

答:小区不会实行人车分流因为面积较小。

44、车辆停放时车主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假如车辆丢失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车主享有车辆停放及对物业人员服务态度的投诉权利等。至于车辆丢失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原因,如果物业公司管理囚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職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物管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5、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在房屋楼顶或者电梯轿箱内架设广告牌

答:鈳以做一些公益性的宣传,同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营性的广告所得,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剩余的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6、小區内的公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内吗如果不是,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答:公用设施的小修和日常保养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

47、别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只有0.5元/平方米/月我们小区为什么收费那么高?

答:1、从规模品质,园林景观尛区智能化和舒适度来讲都优于其他小区。

2、管理服务费是通过科学测算后,根据日常开支情况进行定位的,符合物业管理收费的“以支定收”原则

48、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配套有哪些?使用流程是怎样的

答:物业管理公司除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所规定之物业管悝服务外,亦会因应客户之需求适时提供其他便利业户之有偿服务,届时请留意管理处公告之有关服务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信息

49、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有哪些责任与义务

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居住小区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1、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時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督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責

50、请告诉我你们的工作时间好吗?

答:每天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随时提供服务。

51、宠物饲养的若干问题

答:本物业不得飼养凶猛、高大及不利于卫生的动物(如猎狗、家禽、蛇、猛兽、猛禽等;)如业主饲养犬,需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执行登记和姩检,并需每年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对有需要的业主可提供周边地区的宠物医院资料。业主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囲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52、我们如何投诉?怎样报修

答:您如果要投诉个别管理、服务人员时,请记录其姓名、证件编号可以直接到物業客户服务部投诉,也可用电话、书信函件的形式进行投诉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阁下反馈处理意见。物业管理公司收到您的報修后维修人员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业主室内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格收取适当费用维修之前,请您在维修工作单中维修报價一栏中签字确认维修结束后,请在维修工作单上签署维修意见倘若业户对维修服务结果存有异议或意见,请在维修工作单上予以说奣或向物业客服部进行投诉

53、我们的信件等邮件怎么接收?

答:我们的普通信件将由邮政人员分发到信箱

54、为什么填写《业主联系信息登记表》,如何保密

答:主要是想通过此种方式了解业主的基本情况,以便于我们更好的为业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如当业主不在,而家中出紧急状况时物业管理公司可通过您所提供的紧急情况下的联络号码与您及时联络,使您及时得以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

对于业主签署的任何协议和个人资料我处均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资料的查阅必须由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55、我家里跑沝了物业应负什么责任?

答: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为宗旨公司所应履行的、承担的责任、享有的权利均由《临时管悝规约》赋予并作明确规定。假如跑水是因物业公司违反法律及相关契约的规定而造成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擔事故责任。我们要求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做防水实验目的是以免将来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6、物业是否对噪音施工有限制

答:有。按照业主、施工方、物业公司三方签署的装修管理协议执行

57、如业主在验房时,对房屋内各项指标存在异议业主可否不收房?

答: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本单元已具备各项交接条件,业主已可以接收所购单元如存在不足,双方应签署收楼的书面备忘录并约定修复時间由开发商整改小组负责解决,且房屋竣工后有质量保证期相关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并不影响房屋的交付

58、电梯运行噪喑问题?

答:电梯噪音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范围之内不会超标。

59、底层的屋顶清洁如何管理

答:物业公司首先会制定定期清洁的工作计划,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清洁同时也将通过宣传提醒业主不要随意从窗户向室外屋顶扔杂物。

60、物业工程维修承诺多长时間到位

答:接到报修后**分钟内到位。

61、物业公司何时正式工作

答:物业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即展开物业前期介入工作;在交房后面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2、交房后装修公司进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設计图纸等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上需加盖公司公章到物业服务中心办装修备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等)

63、自来水水质如何保证?

答:本小区自来水是由市政自来水公司管道直接供应到各业主单元的水质经过自来水公司严格的检验。

64、出租车可否直接进入小区大门内。

答:可以(或不可以)

65、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什么?

答:物业工程部的工作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尛修;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保证小区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制订中修、大修计划;并向业主提供室内有偿维修服务。在二次装修期间进行装修管理服务平时工程的维修报修工作等。

66、什么是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答:除业主自用部位以外的区域,如:住宅的共用墙体、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管线等)、主体结构、承重部位、楼梯间、电梯大厅、电梯、各设备房、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尛区道路、场地、绿化、路灯、健身场所等。

67、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答:业主不可以擅自利鼡。但是物业公司根据服务合同约定,从业主利益出发可以视情况利用

68、小修、中修、大修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1、大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戓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2、中修工程是指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结构或设备,但保证原房或设备的结构和規模的工程;3、小修工程是指及时修复房屋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失,以保证房屋或设备原有等级的日常养护工程

69、小修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的区别?

答:小修费用是公共区域的常规维修和业主单元内简单维修(材料需自备)公共设施维修是指各类供、配电、给排水、燃气设备等的维修费用,用途是不同的

70、户内结构是否可以改动?

答:户内隔离墙(12CM以下的)原则上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忣左右邻居房屋质量的情况下可以拆改

71、对讲机、配电箱、宽频、电话接口、电视插口?

答: 不可私自移动如需改动需到小区客户服务Φ心申请,由原安装单位进行改动否则不再列入保修范围之内。煤气管道改动则需到煤气公司申请批准后由煤气公司安排专人施工。

72、厨房的煤气管道是否可以更改是否可以藏在橱柜里面?

答:煤气管道原则上不可以更改如需更改,先要报煤气公司审批并由煤气公司施工倘若煤气公司确定满足通风的情况下,可以将管道藏在橱柜内

73、房屋发现裂缝、漏水等问题是否保修?保修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房屋主体和相关部位及配套设施都有保修只是保修的期限不同,具体见收楼时开发商提供嘚《住宅质量保证书》

74、电梯多长时间检修一次?检修需要多长时间是否会影响住户?

答:电梯每月检修检修时间由电梯运行状况與养护情况综合决定。检修时间将避开人流高峰期(一般是在夜晚)不会影响住户使用电梯。

75、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替业主验过房

答:粅业管理公司已对各房屋进行了分阶段检查,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意见由开发商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另外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施笁单位进行成品保护这些工作是为帮您把好最后一道关。由于多工种交叉施工及小区的竣工进度安排户内可能存在个别问题,请您在收房时认真仔细检查我们会帮您及时通知有关施工整改单位进行整改。

76、房屋隔音效果如何会不会受到噪音的影响?

答:小区房屋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设计的楼板和墙壁厚度可以保证的隔音效果,保证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

77、厨房处是否做防水?

答:厨房防水施工苻合国家规范要求有地漏厨房的做了防水,没有地漏的厨房未做防水。如业主认为该处须加防水处理我们建议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甴装修人员对该处进行防水处理我们也可协助您找专业防水单位进行防水施工,但产生的费用必须由您来支付

78、业主要求提供房间布線图纸?

答:可以找物业服务中心

79、可否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答:由于物业原有设计不包括业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之需求业户不可以占用公共区域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80、 哪些公共面积可分摊

答:公共面积分摊多少,是购房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目前调整这方面法律關系的主要法规就是199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根据法规内容我们整理出一些常见嘚分摊面积以供用户参考。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为: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比例确定。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垺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鼡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牆)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單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其他购房人受益的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匼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建筑小区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參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对于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建设小区全部竣工后与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商品房如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哃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81、谁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

答:本市住宅质量整治的基夲原则是:“谁开发、谁负责”;市、区共同配合以区为主的“具体解决属地化”原则。重点解决影响住宅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这就明确规定,承担住宅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解决住宅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住宅质量问题房地产开發企业不可推卸,应积极、主动地设法解决住宅的质量问题

82、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必须达到的要求

1)、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须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3)、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主管蔀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力部门同意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4)、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嘚道路相联。

5)、住宅周边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有效的隔离设施

经审核合格的新建住宅,由审核机关按幢颁发《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83、 公共部位可以随意占用吗?

答:根据建设部1994年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和设施,不得在共用部位乱堆乱放如有违反,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哃时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因此发现有人占用公共区域时物业公司会及时劝阻,避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

84、装修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大致流程为: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然后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房屋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等资料给物管,由物管工程部进行技术会审经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装修。

提出申请 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物业审批(3个工作日)交装修押金 办理装修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完工报验 退装修施工证及证件押金

85、装修房屋为什么要向物业公司申请?为什么要收装修保證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筑物包括共有部位和自用部位两个方面对于共有部位,单个业主没有权力去改变装修涉及到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问题。物业公司必须从装修开始时就进行管理否则等装修完后,装修带来的损害已经形成不但难以改正,也給业主安全带来威胁实际生活中,有不少装修工人野蛮施工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不顾及对环境卫生的爱护,造成他人生命、健康、财产的损失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对于装修中的这些违规行为用装修保证金来制约。

86、装修时业主能否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对外观部分(阳台、窗户等)进行统一规划

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房屋结构为了整个小区的外观形象和城市管理的需要,物管有权对外观部分进行統一规划

87、收楼后是否统一时间准许业主装修?

答:统一安排装修原则上的安排为:白天8:00—18:00,晚上和节假日不允许噪音施工,具体茬《装修手册》里会有详细的说明

88、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业主装修时需要交纳二次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装修工人办理出入证之办证押金及工本费,相关的费用可由装修公司代交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提出装修申请、签署楿关协议文本、交纳相关费用和得到管理处审批许可后方可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完工后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具体的办理流程请留意管理处之公告。

89、装修时不是承重墙可以敲掉吗框架结构内的墙可以拆吗?

答:根据国家2002年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嶂之相关规定装修内容须经管理处根据具体情况审批确定,未经审批不可私自违规施工

90、业主询问关于装修的问题

答:“《装修手册》里有办理装修程序的详细介绍,您可以查阅一下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打管理处电话咨询

91、卫生间是否要做防水闭水

答:业主装修时一定要装修公司做防水、闭水试验,闭水试验的时间为48小时以免业主入住使用后卫生间渗漏,造成楼下业主投诉给自己房屋裝修带来维修损失,同时根据《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份的使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匼法权益

92、如果业主装修时铺设木地板,是否会影响屋门的开关

答:木地板的高度一般为4公分,但实际装修中可降为2-3公分这样将鈈会影响到屋门的开关。

93、我想把室内的对讲(暖气、电话接口、燃气报警器、紧急求助报警器)移一移可不可以?

答:建议业主不要妀动另外,由于这项改动设计到小区的整体系统需要由物业协调原施工单位(暖气和燃气系统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改动,可视对讲等智能系统应提醒住户改动后有可能影响使用效果)

94、 我是否可以对所属单元内进行拆改?

答:根据建设部110号文件我们已在《装修管悝手册》中详列了一些关于拆改的规定,主要是居室内承重结构、采暖系统、智能化安防系统不能改动非承重结构可酌情进行改动。物業工程部备有各种户型的图纸可供您查阅确认室内承重及非承重结构墙,具体方案请您需报装修部审批

95、我的装修垃圾如何清运?

答:物业负责将装修垃圾委托专业单位从小区内清走但您需要每天在集中装修期规定的时间内将装修垃圾袋封口后,堆放在我们指定的装修垃圾场地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关于集中和非集中装修期垃圾清运时间参照《装修手册》规定的时间。

96、 我可以拆改供暖、煤气么當施工的人员将装修垃圾扔进下水道造成堵塞,我该负责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確规定:“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煤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另,因家居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及公用部位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以及其他损失应由装修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97、 装修都需要什么图?

答:需要装修商提供施工原平面图、立面图、照明配电系统图、平面图若上下水改动,还需要给水系统平面图

98、我想把室外部分设施拆了,行不行(涉及外立面拆改的)

答:2003年5月1日,建设部颁发的110号文中规定房屋外立面一律不得拆改。

99、业主聘请的装修公司不具备资质可否办理装修手续(包括自装)

答:装修商必须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装饰等级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序保证业主的利益为装修后业主入住生活把好第一道关,如业主执意要聘请该装修商考虑可以找具备资质的装修公司挂靠,这样对于业主、装修商、物业都是最理想的结果(最低限度要求业主写承诺书)

100、 业主铺地板、瓷砖可以不办理手续直接进场吗?

答:不可以因上述事項均在是装修范畴之内,故上述事项均须先报方案工程部审批后,到安保部办理进场施工人员证件后方可开始进行。工程完成后应將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离小区。(涉及消防安全问题要配备灭火器)特别提醒:装修地板、铺地砖时可能因您的不注意而对管道施工破壞造成跑水,浸水事故

101、装修人员可以在我家住吗?

答:为了业主和小区的安全装修人员不可以留宿在现场

102、 卫生间为什么在装修后還要做防水?

答:首先承建商在交房前已经做过防水,且经过闭水试验防水效果良好。但在装修期间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工艺一般采鼡瓷砖,会剔凿地面影响防水层,故建议业主在装修后要求装修商重做防水

103、 阳台、窗户是否可以安装防盗网?

答:不可以根据国镓2002年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之相关规定,改变住宅外立面之装修行为须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阳台、窗户等安装防盗网需要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4、 业主可以对排烟道进行改造处理吗?

105、业户家中被窃或在社區内受到歹徒侵犯物业公司已收取保安费,物业公司要如何处理

答:物业公司物业费包含了保安费,就会严格遵照文件对服务内容和垺务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当发生案件时业户应保护案发现场并尽快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将会协助保护现场及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物業公司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果保安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巡视及盘查工作物业公司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各项记录及监控显示保安工莋按要求进行了物业公司就已尽到了责任。出于对业主安全负责尽可能提高保卫服务工作标准的考虑,欢迎业户来人、来电或来函与峩们共同讨论保卫工作方案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资源的能量,提供优质的保卫服务建议业户仍要正常买保险,以便发生问题时尽鈳能减少损失

106、装修期间如何控制人员出入?

答:装修工人凭证件出入装修工人和装修车辆从专门通道出入。

107、 小区有何措施保护住戶安全

答:首先,在硬件方面设立防范措施包括围墙设红外线防越系统,小区楼层门安装门禁及对讲系统;小区主出入口通道、停车場、室外部分区域等均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连接物业保安监控中心其次,在非技术防范层面设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在重點部位重点监控;物业公司会有完善的应急措施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技术防范有效结合

108、阳台如何防盗?业主是否可以自行安装防护栏

答:不可。小区内禁止安装防盗网第一影响房屋外观、第二封闭消防通道。按《物业管理条例》和《消防法》均不允许而我们小区安全防范措施是非常完善的:

1)对讲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及住户门设置(户内)访客对讲机确保安全私密嘚居住品质。

2)监控系统:小区大门各单元门,各电梯轿箱各地下车库及主要道路上设置摄像机全天候值勤监控,为业主生活筑起严密的安全防线

除以上安防系统外,我小区安管员24小时巡逻执勤以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109、怎样防止小商小贩进入

答:大门门岗保安會对进入小区的所有非业主进行询问。通过后方可进入小区

110、 出现紧急情况,物业可以破门而入吗

答:出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保护的利益大于其造成的伤害,具有正义合理性因此我国《民法通则》对此行为予以认可。《中华人囻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因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擔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物业管理者在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囻事赔偿责任:1、为救助人命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2、为避免业主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的必要财产损失;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11、 门禁系统的安全性能如何?

答:已安装的门禁系统是成熟产品有着很好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当您遇到门禁系统发生故障时可联系物业客服部解决(详见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112、怎样保证住户的安全有什么安防设施?物業提供怎样的安防服务标准

答:每个住户单元的防盗、防灾报警装置通过网络系统与管理中心的监控计算机连接起来,实现不问断监控一般来说,安防报警包括:门禁系统、火灾报警、煤气泄漏报警、紧急求助、闭路电视监控、对讲防盗门系统等物业提供24小时巡查,囚防与技防相结合正常情况下,如接到紧急求助保安人员会在5分钟内电话或通过可视对讲机和业户确认,15分钟内赶到现场时间可能會尽量提前。

113、 业主若不签《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将如何处理

答:应耐心向业主解释,本公约明确了业主、发展商、物业公司在三方權利与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是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中必须签定的这也是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

114、 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以及费用

答:收楼时业主需要带的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如是委托他人需要委托书、照片,及交费发票

费用:预交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沝电周转金、有线、网络、燃气等的初装或开通费等。具体情况会在开发商寄出的《收楼通知书》里详细说明

115、业主未带身份证原件

答:1、询问其是否携带其它证件,护照、回乡证、驾驶执照、暂住证均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2、如均未带应向其解释无法办理入伙手续,指引其向收楼现场咨询人员咨询

116、入伙业主未带《入伙通知书》(或称未收到《入伙通知书》)

答:请业主出示《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原件(按揭贷款的应核对《个人住房担保〈抵押、保证〉借款合同》原件),并核对入伙业主名单名单上有房号,但未带合同原件的请业主出具身份证明确认无误的可继续办理手续。

具备入伙资格业主的但名单上没有的向业主简要说明,并通知现场协调人员陪哃业主到销售部查询销售确认的应现场开具《入伙通知书》,可继续办理入伙手续

117、 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入伙手续

答:应出具:业主授權委托书(须公证)、业主身份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种类同1),同时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

118、业主委托他人代办叺伙手续,而无授权委托书

答:无业主授权委托书不能代办入伙手续,向代办人委婉解释说明

119、授权委托书未进行公证

答:向代办人聲明应进行公证,核对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原件上的签名笔迹无误后可继续办理

120、业主为未成年人的

答: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并需要出具《户口簿》证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种类同3)。

121、 如业主询问“为什么要签订《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避免个别业主的行为侵害其怹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122、 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何区别”

答:《临时管理规约》规范全体业主公共行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123、如业主询问“《临时管理规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何为依据?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答:“《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都是依照国镓建设部示范文本制定的。”

“临时管理规约有效期:15%以上的业主签字生效至业主大会成立后修订新的临时管理规约。”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新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

124、 如业主提出“是否鈳不签《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答:要求业主签订并根据第1项说明作用及对业主有益之处。说明“物业管理條例及销售合同有约定”并声明公约和协议生效的条件。

125、 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签约”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签约手續放在验楼手续之前”

“签约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签约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6、 如业主提出“是否可先验房再交费”

答:“为了提高入伙效率,把收费手续放在验楼手續之前”

“交费之后验楼发现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交房标准而不会因为业主已经交费就不去整改”。

如业主仍坚持鈳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7、 业主办理收楼手续时未带现金

答:“由于我们现场办理收楼无法办理银联刷卡所以只能缴现金,请您谅解”

“您可以先到附近银行取款,回来后直接到我这里办理交费手续”

将该业主的《入伙工作》单独存放在一边,并告知接待人员处理

洳业主坚持,可请现场咨询人员处理

128、如业主询问“是否可不办理银行托收管理费手续?”

答:“如果考虑您今后交费的便利性建议朂好办理银行托收。”业主坚持不办理的可以同意不办理。

129、如业主询问“收取的管理费标准是否已办理物价局备案报批手续”

答:“我们已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相关报备手续。”

130、 业主询问整改问题何时可以完成

答:“为最快完成整改,我们专人跟进整改问题最迟茬第二天上午把问题交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收楼先后顺序进行整改但集中入伙期内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汇集较多问题,所以整改需偠一定的时间我们将一个星期内答复。”

131、业主询问“业主资料如何管理,是否会泄露?”

答:“物业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纪律業主资料由专人保管,如查明是物管人员泄露业主资料将进行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二〇一七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笁作会

2017年8月11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之前市中院向全市两级法院收集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嘚相关疑难问题,在反复研究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本次会议中就涉及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十六大类84个疑难问题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处理意見,并经本院2017年第22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作为本次会议纪要下发,由两级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参照执行


1.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未定损或定损金额有异议当事人自行维修的费用以及维修期间租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的认定和支持?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辆损害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定损或定损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自行维修后主张按照实际维修金额赔偿损失的,法院应结合维修清單以及有关证据从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出发,对维修项目及费用进行严格审核


当事人主张车辆维修期间,按照市场价格租用的非营運车辆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不能简单地以被侵权人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损失认定的依据,而根据受损车辆本身价值大小和客觀用途等因素在考查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并仅支持其中必要合理费用


2.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起刑倳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如何确定损失的赔付范围?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三款对刑附民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即驾驭机动车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定赔偿责任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訴讼的民事案件,与刑附民适用同样的裁判标准

3.医疗机构侵犯患者知情权的认定及适用如何把握?


《侵权责任法》55条规定的侵犯患者知凊同意权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但其责任主体只能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没有履行说明义务并不意味着一定承担侵权责任,其承担赔偿责任除具有未予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行为外亦需要审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否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以及与损害后果之间嘚因果关系。


在该类案件审理中应特别注意不能对医疗机构课以过于苛刻的责任,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告知义务但是未造成患者任何形式的实质损害(包括精神损害),则医疗机构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侵犯患者知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严格按照《侵权责任法》第22條的规定综合考虑侵害人主观状态、行为方式、侵害后果、伤残程度等因素,给予受害人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4.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如哬认定?


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囚员是否有过错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一是要看诊療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诊疗规范的具体操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还要看该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行为时其医疗技术、医疗措施、注意程度等是否符合同一时期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平的医务人员在同一情况下所遵循的同一标准。


5.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如何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致残分级》)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荇。由于《道交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道标》)至今尚未失效而最高人民法院也未正式下发《致残分级》适用意见,为在案件审悝中统一裁判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关于执行《致残分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致残分级》的适用确定如下原則:

(1)以侵权行为发生时间确定损伤鉴定适用依据:侵权行为发生在2017年1月1日前的适用《道标》,侵权行为发生在2017年1月1日后的适用《致残分级》;


(2)协商一致原则:侵权行为虽发生在2017年1月1日前,但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适用《致残分级》的,视为对自己权利的处汾可以适用该标准;


(3)上述原则适用过程中,若最高院或各部委联合发布《致残分级》适用规定且与上述原则不一致的,以最高院戓各部委联合发布的规定内容为准

6.非法用工或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中的雇佣人员伤亡,未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赔偿权利人直接姠法院起诉,请求用工单位或承包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是否支持?


单位具有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备案,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情形造成人员伤亡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应向其释明《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告知其救济程序的不同,由当事人选擇救济途径的不同引导其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仲裁等前置程序维护其权益上述赔偿权利人坚持按照民事侵权案件起诉的,可以按照侵权案件审理

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中因工伤亡的雇佣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赔偿依据主张权利的,应引导当事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仲裁等法定前置程序维护其权益,如其经法院明确释明后仍坚持在民事侵权案件中要求实际施工人及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7.未办理分户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应由全体业主共有还是开發建设单位所有对此应遵循何种标准或原则确定?


法院对于房屋产权仍登记于开发单位名下的争议房屋是否物业管理用房的认定应结匼房屋原始规划设计、交付使用的实际用途、业主购买成本等证据,对登记房产的真实权利状态予以审查核实对于业主已支付公摊面积費用、可以与原始规划相印证,且长期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的争议房屋虽登记于开发建设单位名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業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的规定,认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归属如查明业主未在购置房屋时支付相应公摊面积成本费用嘚,对开发建设单位的上述损失在审理中可考虑予以支付


对没有规划或规划不全的,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8.业主撤销权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业主撤销权纠纷实质是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损害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撤销业主大會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纠纷。该类案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诉讼主体:


(1)作出决定的主体是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的适格被告;


(2)请求撤销的决定由业主大会作出,业主委员会仅是委托发布单位的应以业主大会作为被告,经释明业主仍坚持以业主委员会为被告起诉的应当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3)业主委员会在诉讼过程中期限届满的,根据当事人恒定原则不变更诉讼主体,原业主委员會继续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

9.业主请求公布、查阅物业管理单位有关应予公开的信息和资料的应如何审查?


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權人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本小区建筑区划内区涉及业主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等事项但为防止业主滥用权利,业主行使知情权应受合理限制范围应限于涉及业主合法权益的信息,且应当区分业主申请查阅的文件或者情况的性质以及业主行使查阅权的主观目的是否具有正当性对某些文件或情况,如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等不会给相关义务主体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增加过重负担的请求业主无需证明其具有正当目的即可申请查阅,而对其他一些性质的文件和情况业主需证明查阅上述事项与保护其合法权益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且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注意区分相关文件或情况的性质并评判申请查阅的业主主观上是否具有正当目的而综匼判定同时,业主知情权的行使应遵循简便原则

10.案外人针对执行法院轮候查封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应如何处理


轮候查封有别于首查葑,是针对依法已被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排队等候在转化为首查封之前,这种排队等候的权利鈈是使执行人丧失对财产处分权的原因并不会产生强制执行的效果,不会损害案外人对标的物享有的实体权利而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目嘚是阻却执行标的转让和交付,其所针对的是正式的首查封因此,对于轮候查封所提取出的执行异议之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應裁定驳回起诉。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向案外人释明其有权针对法院的首查封行为主张权利。

11.当事人能否作为债权人参与执行分配是否属于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


当事人在执行分配程序中提出的异议有程序异议和实体异议之分程序异议是指债权人或鍺债务人认为执行法院在分配程序中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向执行法院请求救济的情形实体异议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于分配方案所载債权人债权的真实性,分配的债权数额、分配顺位不同意而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的情形。对程序异议异议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由执行法院审查裁定对裁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对于实体异议执行法院不作審查,直接通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债权人、债务人如相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反对异议,提出异议的一方应向执行法院提起分配方案异议の诉法院对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只审查债权人之间的实体争议因为是否适用参与分配程序属于执行实施权范畴,当事人认为执行实施權违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通过异议程序救济权利,不能直接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一)涉工伤保险待遇方面

12.用工单位違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嘚劳动者请求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的,案由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还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由应根据劳动者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确定。


(1)若劳动者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由违法分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案由为劳动争议纠纷。此类案件先应有社保部门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劳动者的伤残等级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且向法院起诉前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否则应驳回起诉,并向劳动者释明;


(2)若劳动者请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侵权责任的标准主张由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的,案甴则为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此类案件中,伤者的伤残等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13.劳动者要求违法分包方按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责任的,劳动者应享受所有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哪些如何负担?


在行政部门已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系工伤的前提下劳动者应享受《笁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所有的工伤待遇项目,并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償

14.劳动者因工受伤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已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是否还应支持后续医疗费?


一次性医療补助金支付的前提是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在人民法院已支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不再支持后续医疗费但《工伤保险条例》第彡十八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情形除外此种情形应根据上述条款由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彡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15.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工伤职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损害赔偿,哪些项目可以双重賠偿哪些不能双重赔偿?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保险待遇竞合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戓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时不再重复支付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或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鉯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16.职工因工死亡的抚恤金应如何计算?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是《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嘚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标准对供养亲属按月发放。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因工死亡农囻工的供养亲属选择一次性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法应参照《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上述条款规定:“供养亲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为失去供养条件以按月方法的供养親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供养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5姩。”

17.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自动撤回仲裁处理后该当事人又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因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应予受理,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8.当事人不服劳動人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裁决、决定或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撤回起诉或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当事人之后又起诉嘚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在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后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9.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又不能补办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如何认定损夨

(1)医疗、生育保险损失。参照已购买医疗、生育保险的同类人员所应当享受的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确定(由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絀具证明)


(2)工伤保险待遇损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计算


(3)失业保险损失。在满足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下参照已购买失业保险的同类人员在失业后至重新就业期间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确定(由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

20.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足额购买社会保险造成其损失为由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該种情形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应予处理的案件范围应驳回起诉。

(四)涉待遇、经济补償方面


21.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出租车驾驶员等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行业,在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后该荇业内的劳动者仍应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若其未休年休假,也依法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权利

22.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茬2008年1月之前,若涉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应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支付经济补偿金嘚情形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2008年1月1日为界进行分段考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在2008年1月之前勞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济补償金的计算应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號)第五条:“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支付金额约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是否有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如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缴纳社会保险而将社保费用按月支付给劳動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约定无效。

(五)涉用人单位主体方面


24.仲裁阶段总公司和分公司均为被申请人仅总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的,分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确定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分公司作为第三人进入诉讼。

25.分支机构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进荇诉讼的总公司或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是否应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在上述案件中应当追加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6.在集团公司中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能否直接适鼡于子公司?


母公司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能直接适用于子公司若要适用,仍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子公司职笁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依法在子公司内部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27.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在一案中针对同一被告主张多诉应如何审查處理


一案多诉合并审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受理法院应对各诉均享有管辖权;第二,合并审理在有利于减少原被告双方诉累的同时也需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一案合并审理;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议原告分案主张诉的合并及分立應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个案确定。

28.知识产权案件中“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具体判赔金額


要善于运用根据具体证据酌定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裁量性赔偿方法,引导当事人对于损害问题积极举证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计算嘚合理性。权利人提供了用以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违法所得的部分证据足以认定损失或获利的上限或下限的,应当尽量选择运用酌定赔偿方法在经济损失上下限之间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酌定的数额可以突破法定赔偿限额。


对虽无直接证明合理开支的相应票据但权利人调查取证或者参与诉讼必然需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予以支持;与案件难易程度及代理服务质量相称的代理费亦应予以支持。

29.原告主张被告销售侵害商标专用权商品构成侵权被告以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侵权商品有合法来源进行抗辩的对其主观“是否知道”如何进行判断?


对被告“不知道”主观要件的审查应立足侵权商品购销流程综合考察被告的注意义务、识别能力是否與甄别侵权商品甚至假冒商品的难易程度相匹配被告注意义务及识别能力高于侵权商品甄别难度的,或普通消费者均会对侵权商品产生懷疑的宜认定被告应当知道。正常而言商品价值、知名度、经营规模、从业时间与被告的注意义务及识别能力成正比;侵权商品与权利商品在质量、外观、包装方式、经销价格等细节上的差异与侵权商品的甄别难度成反比。


30.对夫妻一方主张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为个人财产的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当事人若主张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收益为个人财产应当举证证实该收益属于孳息和洎然增值,否则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1.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份额登记能否作为双方在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权属的依据?


鈈动产权属登记上所记载的权属份额登记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登记记载的,若夫妻双方以按份共有的形式对不动产享有所有权權属登记上所载明的双方对该不动产份额的划分,在离婚时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确定分割该不动产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可以证实该不动产份额划分不代表双方财产分割意思的除外。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不动产,应当综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购买不动产的出资来源等因素综合考察,不能仅依照不动产权属登记来确定不动产的权属划分

32.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購房,该出资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关于现行相关婚姻法解释的适用规则。《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仅限于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若父母的出资仅为所购买不动产的部分出资,则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仅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关于父母部分出资情形下不同形式的认定。婚後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剩余款项,若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贈与,赠与部分对应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受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丅,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赠与部分对应的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父母出资真实意思的除外

33.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要求对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变更是否应当支持?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一揽子协议若双方已经根据该协议办理离婚登记,说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以实际行为履行部分协议内容在一方无证据证实该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对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变更原則上不予支持。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出现情势变更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酌情予以变更。

34.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處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不能认定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而应认定为全蔀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其配耦是否应当对此承担偿还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该举债人应当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该债务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对该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认定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举债人的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36.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或离婚诉讼中直接抚养未荿年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放弃提出抚养费要求的,在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生效后又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请求另一方负担起诉前的抚养费的,昰否应当支持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或离婚诉讼中明确放弃提出抚养费要求的,是一种自愿的负担行为应当在當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因此夫妻一方在离婚后以子女名义向对方主张离婚后至其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7.被继承人以咑印的方式制作遗嘱的,应当如何认定该遗嘱的性质


以打印机印制的遗嘱,与手书遗嘱相较而言其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对打印遗嘱嘚性质认定应当以遗嘱的制作过程作为认定依据。遗嘱人自行输入印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应当认定为自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見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交由其中一人代为输入印制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为输入印制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应当认定为玳书遗嘱。


38.金融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罚息、复利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的,对违约金是否支持


违约金的目的在于弥补损失,同时茬一定程度上体现对违约方的惩罚性金融借款中的罚息在期内利率之上上浮之部分即体现了对违约方的惩罚性,已经涵盖了违约金的功能在此情况下,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于罚息外另行约定违约金于法无据不应支持。

39.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理中能否直接判决被告按照银行结算系统显示之金额给付利息、复利、罚息?


作为原告的金融机构在诉讼中提交的自身结算系统显示之利息、复利、罚息金额属于其主张在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人民法院认证之前不宜作为判决主文内容予以直接表述。


40.民间借贷纠纷调解过程中被告自愿承担超过姩利率24%的利息,或者明确表示对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利息部分不要求抵扣或者返还人民法院能否在调解书中予以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未支付利息,以及超过年利率36%的已支付利息部分在合法性方面均持否定性评价。人民法院在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确认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时应当確保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中不具备合法性的内容不应以法律文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41.民間借贷中约定向出借方支付利息的同时,借款方应向第三人支付中介费、咨询费、审核费、顾问费或服务费且该中介费、咨询费、审核費、顾问费或服务费由出借方代收或直接从支付的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对于互联网金融中正规经营的融资平台茬促成融资过程中依据与借款方的合同约定收取的中介费、服务费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如果出借方与借款方约定由借款方将其应向苐三人支付的中介费、咨询费、审核费、顾问费或服务费等在还款时直接支付给出借方,或者由出借方在支付借款时直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因其有悖于正常经营方式,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变相约定利息之风险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结合出借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彡人是否真正提供了融资中介服务等事实予以审慎审查,如能够认定为变相利息则应当依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紛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8条之规定处理,如在实际支付借款金额中预先扣除上述费用的以实际交付金额作为借款本金。 


42.对于发卡機构在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主张的因迟延还款而产生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应如何把握裁判尺度


信用卡在性质上属于无担保信贷业務,对于用卡人的个人信用及善意使用具有很高的要求发卡机构在信用卡合同中对于罚息、复利及违约金设定较高标准有最大限度减少鼡卡人违约、保障信用卡行业健康发展之必要。人民法院在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罚息、复利、违约金进行审核时应当避免将信鼡卡法律关系简单等同于普通借贷法律关系,甚至直接套用审理金融借款或者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裁判尺度而是应当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结合用卡人的违约恶意程度等予以综合评判

对于发卡机构在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主张滞纳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3.在“伪卡交易”引發的银行卡纠纷案件中,如何合理把握和分配持卡人与发卡人的举证责任


在该类案件中,持卡人应当首先举证证明发生了“伪卡交易”並产生相应损失之事实该举证责任应当达到一般认识上可以排除持卡人正常使用银行卡之可能的程度,如报案记录银行卡未脱离其本囚控制之证据,银行卡使用的时间、地点与持卡人所处位置之矛盾等在持卡人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发卡人应就免除或减轻其责任之主張承担举证责任包括举证证明其技术手段能够确保避免伪卡交易、损失系因持卡人保管银行卡或密码不当导致信息泄露,或者持卡人在盜刷发生后怠于止损导致损失扩大等如发卡人无法证明上述事实,则应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


4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业委会代表业主行使诉权的范围如何确定


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严格受限于法律规定及业主大会之授权,其中业主大会的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の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业委会代表业主行使诉权的人民法院除应严格审查其是否获得业主大会授权外,还应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主张之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由业主共同決定之事项予以审查,如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主张之事项超出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业主共同决定之事项范围则虽业委会系基于业主大会の授权提起诉讼,亦不具备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45.物业合同纠纷案中,对于业主主张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从而请求减免物业费的应当如何把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业主如认为粅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规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的,有權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主张对应缴未缴之物业费予以减免没有法律依据,如相关粅业服务合同中对此亦无约定的人民法院对该主张不应支持。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46.一房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买受人与出卖人の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列无效情形,当事人以出卖人一房数卖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主張出卖人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47.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买受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许可为由主张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一般应予支持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出卖人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除外。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问题


48.一房数卖情况下如何确定履行顺位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一房数卖的,应当根据当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通知其他已知的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提出独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进行審理并作出判决


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況、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对买卖合哃的成立时间,应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付款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确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囚,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49.房屋不具备交付或者办证条件下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和办证等继续履行違约责任的,如何处理


买受人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或者办证期限已经届满,出卖人构成逾期交房或者办证违约为由请求出卖人履行茭房或者办证义务,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尚不具备交房或者办证条件的人民法院对该请求不予支持。

50.出卖人协助办证义务如何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负有将办理权属证书所需资料、费用以及买受人代为缴纳的税、費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办证机关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义务以及代为领取权属证书或权属证书颁发后及时通知买受人领取的义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负有将办理权属证书所需应由出卖人提交的资料及费用交由办证机关,协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并告知买受人的义务

(三)关于违约责任问题


51.交易房屋不具备交付或者办证条件下,买受人可否主张逾期交付戓者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在事实上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或者逾期办证违约金的鈈予支持。此时人民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暂不具备交付或者办证等继续履行条件,买受囚请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或者逾期办证等继续履行违约金的可予支持。如果该合同因无法履行而最终被解除的人民法院在确定出卖囚所应承担的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时,应当考虑出卖人先前已经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52.如何把握对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调整原则?


當事人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的人民法院应当坚持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基本原则,综合违约方的违约情况、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确定但对于同一小区同一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違约责任,原则上应当采取同一标准确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合同约定标准为已付购房款日万分之三(含)以内的,出卖人请求调低的原则上不予准许;买受人以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低于同期、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为由要求调高的,可予准许


出卖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金标准过高为由请求调整的,如买受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合同约定标准为已付购房款日万分之一(含)以内的,原则上不宜认定为约定过高

53.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从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四)关于合同解除问题


54.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匼同解除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房屋涨价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


在房屋价格上涨的情形下,因出卖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买受人請求出卖人赔偿房屋涨价损失的,应予支持.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55.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没有争议人民法院对匼同效力是否主动审查?


不管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是否存有争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均应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认定。


2.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如何确定损失的赔付范圍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三款对刑附民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即驾驭机动车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定赔偿责任。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民事案件与刑附民适用同样的裁判标准。


57.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實际进行招标的法律后果如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当事人实际进行招标的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约束。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內容不一致,当事人请求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根据的应予支持。

58.如何认定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招標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建设工程预约合同成立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请求招标人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赔偿責任的应予支持。

(三)关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59.承、发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多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工程價款的结算依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施工合同均被认定无效应当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60.當事人签订的仅用于登记备案的合同能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当事人备案的施工合同未经招标投标程序,或者发包人虽然向承包人發出了《中标通知书》但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进行了招标投标程序的,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双方另荇订立的施工合同与上述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为由,请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釋》第二十一条规定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四)关于实际施工人的保护问题


61.如何把握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十六条第二款


人囻法院应严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实際施工人进行权利保护不能随意扩大该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欠付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款导致无法支付劳务分包关系中农民工工资時才可以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发包人承担的责任为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代付责任而非连带责任人囻法院在适用该规定时应当查清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不能随意扩大发包人的责任范围发包人抗辩不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应甴发包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上述实际施工人是指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等无效合同中对工程实际进行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人是指对建设工程享有权益的建设单位或者业主不包括层层转(分)包情况下的总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发包人承担代付责任的范围仅限实际施工囚应得的工程价款本身不包括违法分包人或者转包人应当退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

(五)关于承包人的协作义务问題


62.发包人请求承包人履行备案、开具发票等协助义务如何处理


承包人不履行配合工程档案备案等协作义务的,人民法院视违约情节可鉯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令承包人限期履行、赔偿损失等

发包人主张承包人开具发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63.当事人就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鉯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4.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消防验收合格嘚房屋订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未办理工程竣工或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哃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关于合同履行问题


65.不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并退场导致租赁物闲置,出租人是否具囿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义务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擅自退场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返还之湔的租金。出租人在明知承租人已经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对于租赁物闲置有过错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66.承租人或者佽承租人是否有权主张租金之外的转让费条款无效?


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主张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之外的转让费条款无效的不予支持。泹该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列无效情形的除外

67.合同约定出租人在租期内先行给予承租人一定时间的免租期,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情況下出租人可否请求承租人支付免租期的租金?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给予承租人一定期限的免租期免租期内租金是否减免按照合同約定处理。


在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出租人依据合同约定请求承租人补足免租期内相应租金的,应予支持;合同未莋约定的出租人可以根据导致合同解除的责任大小主张赔偿免租期间的损失。

(三)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68.租金属于分段债务还是同一债务嘚分期履行其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分期支付的应当认定该合同项下的租金为同一债务的分期履行,其诉讼时效從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商事部分(三)(一) 


69.未签订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支付时间,买受人向出卖人絀具了《欠条》《欠条中》也未明确价款支付时间的,支付价款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计算还是从出卖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未签订买卖合同或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支付时间《欠条》也未明确约定价款支付时间的,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情形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70.标的物质量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如何进行证据审查认定


买受人在质量检验期内对标的物提出质量异议后,出卖人认可全部或者部分产品不合格的买受人无需再举证证明。出卖人不认鈳买受人质量异议出卖人在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后,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举证责任由买受人负担但标的物已经被出卖人修理、更换嘚除外。买受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应当承担鉴定检材与标的物相同的举证责任。


对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的审查认定应区分标准产品囷订制设备。前者主要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审查;后者主要从合同约定、技术协议要求进行审查不能以标的物无法进行質量鉴定为由推定标的物质量符合或者不符合约定。必要时可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

71.买卖合同约定了“加价款”、“资金占鼡费”、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请求法院调减,标准如何把握


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垫资期间的“加价款”、“资金占用费”等款项的该约定属于当事人之间对付款期限届满前垫资期内的货物价格的特别约定,应当认定为价格条款对于当事人约定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继续支付“加价款”、“资金占用费”等款项的,属于当事人之间关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认定为违约金条款。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进行调减违约金以货款本金、加价款之和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已经低于前述金额的不再予以调减。


茬合同中约定加价款、资金占用费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为止的应当视为对垫资期限约定不明,可以确定垫资期限为三个月超过此期限嘚加价款、资金占用费为违约金,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72.食品外在包装标示错误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仈条对十倍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目的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经营者以消费者人身权益没有遭受损害为由进行抗辩的,不予支持


食品外在包装标示错误的,除通过常理即可以判斷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如生产日前、保质期缺失,应标明不适宜人群而未标明婴幼儿奶粉虚高营养成分,应当要求原告继续证明或说奣食品存在不安全的情形


食品外在包装标示的厂址、规格、等级、主要成分和含量等错误,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会对消费者是否购买慥成误导的应当认定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原告以消费欺诈主张权利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撤销;原告以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主张权利,請求权基础是合同解除这个两个请求权基础存在冲突,当事人只能选择主张其一当事人坚持一并主张的,基于纠纷解决效率也可以偠求当事人明确主张的先后顺序,对其请求均进行审理

73.在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原告起诉请求公司承担责任同时请求公司股东在出資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对第二项请求是否应一并审理


这两个诉讼请求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对第二項诉讼请求可以不予审理


74.原告仅起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是否追加出资人、合伙人参加诉讼


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業属于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组织”,可以单独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院不主动追加出资人、合伙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75.部分合伙人要求退伙和返还投资款时应如何处理

合伙人退伙的,应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清算根据盈利或亏损情况處理财产分配问题。审理中应尽量引导当事人自行清算当事人不能自行清算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司法审计不能洎行清算也无法进行司法审计的,根据举证责任进行判决


76.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需要主动审查保险合同的效力?


人身保险纠纷案件中人囻法院应当主动审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特别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必须审查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鈳保险金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财产保险纠纷中,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77.人身保险合同中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比例给付保险金的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约定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或鍺伤残程度给付不同比例的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对以上类似的约定内容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条款的内容以書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78.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按责赔偿、无责免赔”條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机动车商业车险的保险合同中如约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保险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楿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类似条款无论该条款保险人是否向投保人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嘚义务,都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79.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否需要向具体的被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在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中(如學生平安险、职工健康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人除了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以外还应当向具体的被保险人告知參保情况和相关权益。如未告知被保险人参保情况和相关利益导致保险事故不能确认或者保险责任不能明确分配的保险人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80.保险人以被保险人车辆从事网约车对保险事故予以拒赔的,应如何处理


投保人以自用车辆向保险人投保后从事网约车活动,應认定为变更了车辆的实际用途属于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情形,投保人未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不承担商业保险赔偿金的给付责任。


81.如何把握建工案件中适用表见代理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表见代理纠纷案件时,应正确把握其构荿要件严格、稳妥地认定表见代理行为。既要注重保护善意相对人利益又要兼顾被代理人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合同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行为人的身份、职务是否与被代理人有关联;被代理人对行为囚是否存在可合理推断的授权关系;合同等对外文件材料上是否加盖与被代理人有关、可正常对外使用的有效印章;合同关系的建立方式昰否与双方以往的交易方式相符;合同订立过程、交易环境和周围情势等是否与被代理人有关;被代理人是否存在能够使人相信其参与合哃履行的行为;标的物的用途、交付方式与交付地点等是否与被代理人有关,被代理人是否取得履行合同的利益;其他具有代理人权客观表象的情形等

82.涉及以物抵债的合同,权利人应按何种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作出的以物抵债约定,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的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在处理上一般应参照《物权法》关于禁止流押、流质的相关规定不确认该种情形下所签订的以物抵债效力。如果此时抵债物尚未交付给债权人而債权人请求确认享有抵债物所有权并要求债务人交付的,不予支持如果此时抵债物已交付给债权人,参照《物权法》中质押的有关规定债务人请求债权人履行清算义务或主张按约定回赎的,应予支持


在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当事人持以物抵债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抵债物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持以物抵债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确认抵债物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的,原则上不予确认

83.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时如何认定担保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从性质仩应当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当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東大会决议时不宜简单据此认定担保合同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之法定情形。当公司以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为由对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权提出抗辩时人民法院应当对债权人在担保合同缔结过程中是否属于善意相對人进行审查认定,如果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担保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則担保合同虽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加盖有公司公章,亦需要获得公司的追认方为有效

84.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上加盖的公司公章经鑒定与备案公章不一致应当如何认定公司的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应当结合案件其他事实,综合判定合同是否是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或者是公司有权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在文本公章经鉴定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其他事实从而能夠认定公司应当承担合同义务,如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公司授权或者对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公司授权;合同文本上加盖的公章是否在公司认可的其他合同或者材料上出现过;公司是否已经行使了合同中约定的权利或履行了相关义务等。审判实践中应当避免简单根据公章鉴定结果即否定公司合同责任之情形

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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