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还能涨多少底保还能享受多久

农村居民在城市住满3年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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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在城市住满3年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山西晚报-- 02:57
& & 今后,申请低保不用通过社区;不同类型的低保家庭分为A、B、C三类;分类施保金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农村户口居民在城市居住满3年可享受城市低保……5月14日,太原市民政局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太原市居民申请低保按照新办法进行审核。新办法将最大限度地让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一个不落,不符合的一个不进,存在侥幸心理的一个不成功。  1 申请低保不再通过社区和村&&&&《办法》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太原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今后,申请低保不用通过社区(村),是新《办法》的第一个亮点。过去,低保管理是“三级审批”,三级即社区(村)、街办(乡镇)、县(市、区)。社区(村)是申请低保的第一个经办机构,负责低保申请对象的初审。今后,低保管理变为“两级审批”,由街办(乡镇)实施低保申请受理、初审,县(市、区)实施低保审批。
“今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可以直接到街办或乡镇的低保所提交申请,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一道关卡,防止符合条件的家庭没能享受低保。”太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村)今后只负责协助街办(乡镇)搞好代收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  2 低保申请受理有了时间节点&&&&由于家庭的收入和经济、财产状况都在不断变化,因此低保实施的是动态管理。过去,城市低保对象按照季度复审,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年度复审。今后,城市低保对象按照贫困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农村低保对象按照贫困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要素及家庭明显性收入类别,对不同类别保障家庭分成A、B、C三类,对不同类别保障家庭救助待遇的计算、复核时限等进行了分类管理。
具体为:A类保障对象为收入基本没有变化的家庭,按年复审;B类保障对象为收入相对稳定的家庭,按半年复审;其余收入变化较大的家庭为C类,按季度复审。这样对家庭收入基本没变化或相对稳定的家庭,减少了复审次数,为他们提供了方便。
新《办法》规定了低保申请受理期、审核期和审批期的时间节点。规定低保申请集中受理期为每季度首月1日至中月20日,共50天;审核期为季度中月21日至末月10日,共20天;审批期为末月11日至30日,共20天。“过去,受理、审核和审批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点,有可能审批已经结束,居民才送来申请材料,不得不等到下个季度才能享受到低保。”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3 分类施保金在原基础上提高10%  “分类施保”是为了保障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其中包括:享受低保的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老人、学生等特殊人员。过去,根据他们困难的程度,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他们还可以拿30%、40%、50%的分类施保金。
由于他们没有劳动能力,花销又比其他人大,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太原市分类施保金将在原基础上提高10%,分别达到40%、50%、60%。城市低保分类施保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实施,农村低保从2015年审批后实施。
以太原市迎泽区为例,迎泽区的低保标准为每月455元,过去没有任何收入的“三无”人员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给予分类施保金。每月可以领到455+227.5,共682.5元。今后,分类施保金增加到60%,每月可以领到455+273,共728元。“太原市分类施保的政策实施了10年左右,分类施保金翻了三番,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中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太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4 申请低保必须进行家庭资产比对&&&&今后,街办(乡镇)受理困难家庭申请之前,申请人必须授权进行家庭资产的比对,比对通过的,街办(乡镇)才正式进行受理程序。
家庭资产比对是指民政局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由公安、房管、人社、工商、交通、公积金中心、税务、残联等部门提供户籍、车辆、房产、退休金、养老保险、公积金、纳税、残疾人等级等信息,与民政部门交换数据,同时,金融办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对申请人的家庭资产进行比对。
比如,某人申请低保,民政局通过比对发现该人名下有车辆登记,就会拒绝其申请。通过比对可以尽可能地保证公平、公正,杜绝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等问题。
从2012年年底开始,太原市民政局与各相关部门开展了手工比对,目前,太原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管理系统项目正在建设,预计今年9月投入使用,届时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家庭资产比对。如果遇到比对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比如:某家庭确实困难,但是有人借用其身份买车,在比对中发现,其名下有车辆登记,申请人家庭可以授权民主议定。“这项规定是出于人性化考虑,避免家庭确实困难却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申请低保的情况。”太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5 改制完成的城中村居民可申请城市低保&&&&现在,农村户口的人到城市生活的越来越多,过去,他们只能享受农村低保,但是城市的消费水平高于农村。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群的生活,《办法》规定,农村户口的人在城市生活满3年后,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同时,规定对实际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统一。比如:“重病重残”“宗教在职人员”“父母双亡或长期失踪的未婚子女”和“其他特殊原因未婚的成年子女”实行单独立户;改制完成的城中村居民可申请城市低保;赡养人年满60周岁以上或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不计算赡养费;近亲属关系享受低保的实行备案、回避、重点排查等制度,避免“关系保”“人情保”。
此外,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低保资金实行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低保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及骗保、瞒保对象、出具伪证单位责任人予以追责。  ○相关  3类人员享受分类施保&&&&山西晚报:太原市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太原市民政局:各个县(市、区)的低保标准不一样。其中,杏花岭、迎泽区、小店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尖草坪区的城市低保标准是455元每月,古交市、清徐县为451元每月,阳曲县为425元每月,娄烦县为403元每月。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万柏林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也是455元每月,晋源区、尖草坪区、古交市的农村低保标准为298元每月,清徐县为348元每月,阳曲县、娄烦县为268元每月。
山西晚报:如何申请低保?
太原市民政局:凡生活困难认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村)民,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有关的证明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受申请人委托也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
山西晚报:哪种情况不能申请低保?
太原民政局:家庭中拥有机动车辆(不包括农用三轮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的;城市家庭中拥有住房两套(含)以上的(人均面积低于廉租住房规定面积的除外)或拥有门面房的;近两年内家庭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农村家庭中拥有其他商品房(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的;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在私立学校就读;参与开办企业的;为获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资格,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生活权益和财产的;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接受推荐工作的这些情况不能申请低保。
山西晚报:低保听证会通过民主评议可以决定申请人能否享受低保吗?
太原市民政局:不能,民主评议只是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不能决定其是否能享受低保。
山西晚报:享受分类施保的对象有哪些?
太原市民政局:第一类是“三无”人员,重大疾病患者,艾滋病患者,患慢性疾病且需要长期治疗的人,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的60%给予分类施保金;第二类是60周岁以上老人,一级、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丧偶单亲家庭的在校就读子女,正在就读公立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给予分类施保金;第三类是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子女,三级残疾人员,在原享受标准的基础上,按当地低保标准的40%给予分类施保金。本报记者 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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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城市低保政策标准
2014年城市低保政策标准
  城市低保多少钱?城市低保,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北京城市低保标准
  今年1月,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此次农村低保上涨幅度超过城市,经过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6%。
  三亚城市低保每月多少钱?
  据介绍,根据《年三亚市重点民生规划》文件,今年,三亚市继续提高低保补助金金额,自今年1月起,三亚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440元/月提高至4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360元/月提高至400元/月。截至去年12月底,三亚市纳入城乡低保对象7871户、16276人。
  甘肃省城市低保标准
  3月1日,从省民政厅传来好消息,今年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4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59元提高到298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205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160元。
  青岛低保待遇实行“差额补助”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目前市内三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实行“差额补助”,低保金数额=当地低保标准-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也就是“差多少补多少”。如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00元,每人每月享受低保补助 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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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须知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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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 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实际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三)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四)从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一次性收入;
(五)储蓄存款、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六)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七)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
(八)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九)其他应当计入的收入。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3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
家庭成员获得本条第一款第(四)、(五)、(六)、(八)项的收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税费后,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计完为止。
二、 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通过居民委员会或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单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四)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居民委员会或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单位收到申请后,申请人应接受居民委员会或者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工作的单位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的调查核实。由最低生活保障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在个人自报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补助金额意见,予以张榜公布(第一榜)。将无异议申请名单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低保管理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回复。
3、街道办事处(乡、镇)低保管理机关进行初审。对上报的申请材料组织入户调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社区居委会予以张榜公布(第二榜)。将无异议申报名单、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级低保审批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回复。
4、县级低保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知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第三榜)。对公布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从审批时间的下一个月起领取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回复。
三、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
(一)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当年非生活性开支过大或者经常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三)有购买股票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
(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3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五)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未改正的;
(六)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
WWW. 网页正文打印农转城对象能不能由农村低保直接转为城市低?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酉阳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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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民政信箱[
发布单位:
酉阳县政府
来信内容:
农转城对象能不能由农村低保直接转为城市低?
陈*,女,47岁,住酉阳县丁市镇石门村*组,父母双亡,未婚,长期患精神抑郁症多年,在医院鉴定为精神二级残疾,无基本生活来源,生活不能自理,主要靠弟兄姊妹,亲朋好友,隔壁邻居和政府农村低保的帮助维持生活。根据农转城政策已于2011年12月转为非农业人口(就地农转城)。诉求:1,由农村低保对象转为城市低保对象。(亲戚朋友为此于2011年开始代为申请长达四年多了,不知什么原因至今没有得到解决).2,请公开低保政策,低保对象是否为动态管理?丁市民政办和县民政局为弱势群体办事不要推诿。
办理单位:
酉阳县政府
办理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府立即责成丁市镇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陈某于2010年被评定了农村低保对象,至今仍享受农村低保情况属实。陈某于2011年12月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并在丁市镇民政办多次申请将农村低保转为城镇低保,丁市镇民政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酉阳低保清理办发〔2011〕4号)第二款:农转城户籍人口申请时间界定规定,在日转为城镇居民的,在现户籍所在地申报;日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在原乡镇户籍所在地以原身份进行申报,陈某在2010年8月后转为城镇居民,原身份不符合农村低保转城镇低保的条件,故丁市镇民政办没有受理。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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