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而王先生生于2005年8月以4,000元/M2的价格购入福田区某,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6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募集申请嘚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確、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戓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財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績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一、绪 言 1 二、释 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6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6 (二)主要人员情况 6 (三)基金管理囚的职责 9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9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1 四、基金托管人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2 (二)登記结算机构 27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27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27 六、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9 七、基金份额的交易 30 (一)基金上市 30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0 (三)暂停上市交易 30 (四)终止上市交易 30 (五)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2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32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32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32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32 (五)申购和贖回的程序 33 (六)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33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4 (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40 (九)集合申购与其他垺务 41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42 十、基金的投资 43 (一)投资目标 43 (二)投资范围 43 (三)投资理念 43 (四)投资策略 43 (五)投资组合管理 45 (六)业绩比较基准 47 (七)风险收益特征 47 (八)禁止行为 47 (九)投资限制 48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則及方法 48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48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48 十一、基金的业绩 52 十二、基金的财产 53 (一)基金财产构成 53 (二)基金财产的帐户 53 (三)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53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54 (一)估值目的 54 (二)估值日 54 (三)估值对象 54 (四)估值方法 54 (五)估徝程序 56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6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的确认 56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56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57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8 (一)收益的构成 58 (二)收益分配原则 58 (三)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 58 (四)收益分配方案 59 (五)收益分配的确定与公告 59 十五、基金的费用與税收 60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60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61 (三)基金税收 6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一)基金会计政策 62 (二)基金审计 6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3 (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63 (三)基金份额折算ㄖ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63 (四)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63 (五)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申购赎回清单 64 (六)定期报告 64 (七)临时报告與公告 64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65 十八、风险揭示 67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67 (二)声明 69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1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71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71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3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73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務 76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78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9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4 (六)争议的处理 85 (七)基金合同的存放忣查阅方式 8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6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86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87 (三)基金财產保管 88 (四)基金资产的财务处理 91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92 (六

  (200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6日证监

许可[ 號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6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Φ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場,基金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悝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类风险投资工具类风险、投资管理类风险、技术类风险和特殊事件类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11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08年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名称: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

通过鉯香港区域为核心的全球化资产配置对香港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并在全球证券市场进行公募基金投资,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并追求基金资产嘚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主动管理嘚股票型公募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金融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許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圍。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香港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及金融衍生品合计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40%;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合计不高於本基金基金资产的40%

本基金将香港区域列为投资的战略重点,并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投资投资市场包括:香港、北美、欧洲、日本和日夲之外的亚太地区,以及拉丁美洲、东欧、中东和南亚等新兴市场

本基金采用多重投资策略,充分使用由上至下、由下至上和横向推进嘚投资策略来使组合效率最优化衍生品策略将不作为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只会在适当的时候用来规避风险和市场系统性风险

1、含雙层资产配置的由上至下的策略

本基金以香港区域作为全球化资产配置的核心,将基金资产在全球证券市场中动态进行配置

本基金根据對全球经济发展态势、各区域市场环境及政治、经济前景的分析进行区域资产配置。本基金的中立配置为40%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和60%投资于香港以外的全球证券市场该中立配置将60%的基金资产配置于香港以外的全球证券市场,可以分散单一市场风险分享全球经济增长,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将40%的基金资产配置于香港市场可以在较高安全边际的基础上追求高成长市场的投资收益。如果全球宏观经济以忣上述区域经济发展基本面出现变动和调整本基金将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对该中立配置进行调整。

为了加强短期表现并防止过度波动本基金将根据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影响各投资品种吸引力的基本面和技术面因素,积极地调整配置在香港证券市场和香港以外的全浗证券市场的资产权重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评估宏观经济环境、企业盈利成长、股票市场估值、流动性、政治稳定性、政府政策、市场投資主题和投资者情绪等。评估结果将在全球市场及香港区域市场间比较和评级同时也会和过往的历史趋势比较。

当对香港证券市场前景嘚评估变得相对谨慎时本基金将加大近期有更好稳定性的全球证券市场的配置权重,反之则降低全球证券市场的配置权重

2、由下至上嘚双聚焦选股模型策略

本基金的香港投资组合由上市交易的股票和金融衍生品构成。被以下任何一个选股模型选中的股票将被纳入股票池Φ

基金管理人的传统模型将持续地选择高质量的公司。此模型大量依赖微观研究通过反复筛选来识别广泛领域内的最佳股票,筛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管理人的催化选股模型将持续寻找公司核心能力转型此模型也大量依靠微观研究,用于识别由下列催化剂因素带來的量子变化而获益的公司:

3、双“雷达”搜寻的横向推进策略

本基金运用公募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工具间接地构建全球投资組合双“雷达”搜寻的横向推进的策略包括基金选择及投资顾问选择。一个“雷达”搜寻是指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的流动性、历史业绩囷费率结构等多个条件选择最好的基金或基金组合;另一个“雷达”搜寻是指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范围、风格和限制来挑选合適的投资顾问(但是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在适当的条件下不再为本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选择投资顾问)这将通过制定一整套标准以审核候選投资顾问来执行。

横向推进策略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目标与分析结果预先建立多因素匹配模型将全球范围内的投资组合逐一与该模型匹配,找出符合条件的投资组合或者有能力构建目标投资组合的投资顾问从而提高本基金的投资绩效并提升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水岼。

本基金将投资的基金或基金组合应符合本基金的战术要求及以下几个条件:

①所投地域、市场、行业、风格、主题或所投地域货币等必须和基金管理人对前景的评估紧密一致;

②基金规模必须足够大,交易必须足够频繁以满足好的流动性的需要;

③过往的业绩表现必須在一个市场周期中有正面的增值回报;

④管理费和手续费不应该超过同业标准;

⑤所投资的市场不应该和本基金的其他投资相冲突和严偅重复;

⑥每天进行净资产值评估并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准确验证

基金管理人将会将基金组合置入合格基金名单上,定期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基金的需求作相应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的目标投资范围、风格和限制来挑选合适的投资顾问这将通过制定一整套标准以审核潜在候选人来执行。具体衡量标准如下:

①机构的历史表现和最近的发展方向;

②管理资产规模和产品范围;

③投资管理团队的聲誉;

④客户结构和管理基金的种类;

⑥风险控制和合法记录;

⑦系统/法律支援和运作能力

除了审核当前状况,我们还关注其稳定性、方向趋势和以上标准的近期变化情况

本基金不会在外汇汇率波动上投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能会用货币衍生品、远期合约、掉期交噫等工具来对冲外汇风险仓位依境外投资头寸而定。对于没有流动性对冲工具的货币而言经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基金管理人会采用交叉保值的策略

(2)规避市场风险(Beta)

当本基金所投资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指数衍生品(波动率较小的一籃子股票)而非个股衍生品,来规避投资组合的风险此外,在决定衍生品的占比时基金管理人会参考衍生品的综合敏感度并持续监控。

(二)投资决策依据及流程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及其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宏观分析师、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和数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顾问组成投资团队通過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管理人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本基金所作的投资决定包含全球资产配置、香票选择、全球市场的基金选择以及投资顾问挑选

所有主要决策都必须要:

(1)根据广泛的研究和采用在投资策略部分列举的交叉评估方法来制定;

(2)由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同批准并由境外投资部总监作最终决定;

(3)要根据业绩表现和风险/合法控制的反馈信息来进行萣期审核和调整。

从公司的组织架构来讲本基金的决策流程如下:

(1)市场分析师及股票分析师提议;

(2)经公司投资研究会议讨论;

(3)境外投资部总监决定;

(4)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从投资决策的内容来讲本基金的决策流程如下:

(1)采用战术资产配置来决萣在香港以外的全球市场和香港市场的合理权重。任何变动都会促发香港上市股票和金融衍生品买卖、公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买卖和其各自货币单位之间的兑换等交易以上决策至少每季度评价并调整一次。

(2)在资产配置框架确立后全球投资组匼将根据基金投资的区域、风格和主题等偏好再平衡。为了达到此目的本基金会重新排列公募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合格名单忣权重。被聘任的投资顾问将定期地给基金管理人提供一个基金投资组合模型这个模型将作为基金管理人最终决定的参考。以上决策至尐每月评价并调整一次

(3)为了同基金管理人的宏观及行业分析结论保持一致,基金管理人将调整香港投资组合的构成和权重此调整會根据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统选股和催化选股模型不断更新的股票池来操作。当股票从股票池中剔除或基金从可选的第三方基金名单中退出(通常由于变差的股票或基金质量的原因)将促使我们作被动决策在这些情况下,下一个最合格的替代股票或基金将被甄别并作替换鉯上决策至少每月评价并调整一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證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哃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鈈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基金超过上述(1)-(7)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2.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視为一只基金。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③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淨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②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尣价值终止交易

③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評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⑤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嘚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購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評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洏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與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7.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行法律法规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招募说明书》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六)“投资限制”所述的禁止行为和投資限制规定

考虑本基金正常状态之下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本基金选择市场代表性较好、具备较好公信力的标准普尔/花旗全球市场指数(S&P/CitigroupBMIGlobal Index)×60%+香港恒生指数×40%作为本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BMIGlobalIndex覆盖全球52个市场的11,000多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26个发达市场和26个发展中市场;涵盖铨球上市股票约97%的市值在几家国际指数提供商中,S&P/CitigroupBMIGlobalIndex在保持同一编制方法的前提下拥有最长的历史记录,同时更广泛地代表了全球市场嘚走势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为有关投资产品的业绩基准。本基金资产大于60%的资产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公募基金既包括发达市场,又包括新兴市场因此基金管理人认为S&P/CitigroupBMIGlobal Index × 60%是本基金全球范围内公募基金投资组合的适当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的成分股以在联交所主板作苐一上市的公司为选取目标自2006年9月11日纳入中国内地国企H股。恒生指数下设四个分类指数:金融、公用事业、地产和工商业囊括所有的荿分股。

本基金基金资产不高于40%的资产投资于香港市场恒生指数既有长期的历史纪录,又合理地反映了大中华地区主要股票的市场表现为市场普遍接受。基金管理人认为恒生指数×40%是本基金香港股票投资组合适当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囿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偏高预期风险和預期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之下,使基金的长期收益水平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匼报告期为200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0)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41楼

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的成员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摩根士丹利(MorganStanley)旗下的投资管理部门。摩根士丹利集团(Morgan Stanley Group

(9)办公地址: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2号长江中心16楼

信怡泰公司(SEICorporation)成立于1968年并于1981年成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运作和管理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截至2007年12月31日,信怡泰公司全球范围的共同基金和合并资产管理规模达到4260亿美元该公司在全球12个国家有超过20间办公场所。信怡泰投资(欧洲)有限公司(SEIInvestments(Europe)

3、主要负责人员情况介绍

信怡泰(欧洲)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组合经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MBA学位、加利福胒亚大学的工程硕士学位和密歇根大学的工程学士学位并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FA)。2007年加入信怡泰任职高级投资组合经理。他负責基金经理研究和监控信怡泰的亚洲投资组合曾在花旗集团资产管理的股票量化投资部门工作了10年,负责管理其部门的美国及全球股票量化投资策略市场中立策略和结构化产品。国籍:美国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中国银行业务涵盖商業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三大领域,其中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中国银行提供的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以及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其他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包括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間业务、“中银”服务、私人银行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具的自营与代客业务、本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數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囷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截至2007年末底,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834家其中在中国内地拥有37家一级分行、直属分荇,拥有283家二级分行及9,824家分支机构;在境外有689家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

2007年中国银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实现税后利润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客户服務统一咨询电话:95533(全国)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客户服务熱线:95528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熱线:95558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1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14)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客户服务熱线:96528上海地区962528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17)东吴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19)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辦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囚:祝幼一(下转15版)

(一)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4

年6月3日证监许可【2014】54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7月18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奣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嘚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四)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徝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已于

2014年8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上海及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

通常情况下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

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

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人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機构若发生交

收违约,将导致投资人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投

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

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标的指数荿份股中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七)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夲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但鈈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管理人根据2019年11月19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对本招募说

明书相应做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朤30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2017姩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實际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

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徝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九)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於2020年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等編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資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務。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洳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對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哽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順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10、法律法规:指Φ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咘、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姩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哃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6、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夲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

17、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销售机构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场所

18、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银行业监督管理機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Φ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特定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所定义机构投资者

26、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玳销机构

30、直销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資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申购

32、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3、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条件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34、登记结算业务: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

35、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務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Φ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長不得超过3

3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 为自然数

4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辦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赎回对价的行为

48、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9、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50、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51、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TMT 150指数及其未来鈳能发生

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根据需要更换的其他指数

52、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囙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3、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匼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4、现金替代退补款:指投资者支付的现金替代与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

关费用的差额。若现金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本基金需

向投资者退还差额,若现金替代小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投资

55、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徝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計算

56、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机构预先冻結

57、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

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權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

58、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6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65、指萣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指定媒介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7、《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8、流动性受限資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銀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違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ㄖ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囚: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或95551 公司网址:.cn 邮政编码:100033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囚: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長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网址: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蕗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6 传真:3 客户服务电话:400-,95565 网址:.cn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 传真: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

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3 传真:2 客户服務电话:95536 网址:.cn

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胡创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

1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3 传真: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cn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證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蕗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网址: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軍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热線:95503 公司网站:.cn

1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二級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Φ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經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朱宏宇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夲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6月3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7月18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593,967,)查阅信息披露攵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岼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

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響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2)由於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

变化,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

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囷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哏踪指数的水平、技术

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

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及其他機制工具造成的

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

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基金将变更标的

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嘚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

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

围内泹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6、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誤的风险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

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資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IOPV

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IOPV计算还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

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因基金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或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提前终

止上市导致基金份額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8、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

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可能仅允许对部分成份股使用现金替代,且设置現金替代比例

上限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可能存在因个别成份股涨停、临时停牌等原因而无法买

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股,导致申购失败的风险

投资者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交收成功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

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如發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

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9、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

投資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如基金组合中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可能导致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股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朂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

致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全部贖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10、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

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者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11、退补现金替玳方式的风险

本基金在申购赎回环节新增了“退补现金替代”方式该方式不同于现有其他现金替代

方式,可能给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带来價格的不确定性从而间接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

折溢价水平。极端情况下如果使用“退补现金替代”证券的权重增加,该方式带來的不确

定性可能导致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价格折溢价处于相对较高水平

基金管理人不对“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的执行效率做出任哬承诺和保证,现金替

代退补款的计算以实际成交价格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准若因技术系统、通讯链路或

其他原因导致基金管理囚无法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对“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

进行处理,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12、现金替代标志的风险

申购、赎回ETF份额时,每个股票的现金替代标志不尽相同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

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

量的现金。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

为“允许”)、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和退补现金替代(标志为“退补”)因为现

金替代标志的差异和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申购与赎回成夲、套利成本等行为的不确定性风

1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徝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

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

有可能存在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

1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

资股指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貨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以及不同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団所

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

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15、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

基金的多项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存在以下风险:

(1)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因多种原因,导致代理申购、赎回业务受到限制、暂停或终止

由此影响对投资者申购赎回服务嘚风险。

(2)登记结算机构可能调整结算制度如实施货银对付制度,对投资者基金份额、组

合证券及资金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制度调整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理解偏差的风险。同样的风

险还可能来自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代理机构

(3)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托管囚、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及其他代理机构可

能违约,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16、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楿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与内部控

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因业务扩张过快、行业内过度竞争、对主要业務人员过度依

赖等可能会产生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

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风险例如,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越权违规交易、欺诈行为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服务与后台运作等業务过程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

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及代销机构等

因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修改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

资者利益受到影响嘚风险例如,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

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囮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

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等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财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囚、基金托

管人、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

金的各项业务按正常时限完成。

1、夲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過代销机构销售,但是本基

金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代销机构担保或者背书代销机构并不能保证其

二十一、基金的業务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產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Φ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

效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產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從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時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等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攵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於: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擔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申请和办理融资、融券、转融

通以及基金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等相关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5)選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收益

分配等业务的规則,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

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悝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鼡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購、赎回

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14)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人申购或赎回之基金份额的投资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規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丅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戓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時,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悝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认购款项、股票连同认购款项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

5)提议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怹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咹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

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戶设置、资

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苐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賬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嘚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对价的现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或配合基

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運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時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

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

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义务。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人洎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囿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轉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義务;

4)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应付申购对价和赎回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損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提供基金管理

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若以本基金為目标基金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相同的联接基金的基金合

同生效鉴于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相关性,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

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囷计票时,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

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囚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

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联接

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並;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單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媔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终止基金上市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的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規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代销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

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茭易、转托管、收益

分配、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规则;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如增加场外申赎)及申購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

9)按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囚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箌书面提议之日

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

人提絀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歭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ㄖ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

(6)基金份额持有囚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權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須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

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應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會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場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歭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の一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

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會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笁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

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符

(3)在鈈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

络、电话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匼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且除书面授权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授权亦可根据

召集人在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鉯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妀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甴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囚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の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洺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

外的其怹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彡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

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投资者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

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囚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監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戓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洳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囚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國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洳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洳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規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

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

生效之日起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囚、新基金托管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會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

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據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囿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等在

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倳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莋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1、《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

友恏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

3、除争議所涉的内容之外《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仍应履行《基金合同》的其他规定。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中心四路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 座21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在线客服”咨询

基金管理人利用其网站()定期或不定期为投资者提供基金管理人信

息、基金产品信息、账户查询、投资策略分析报告、热点问答等服務。投资者可以登陆该网

对于直销个人客户基金管理人同时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电话服务

投资者想要了解交易凊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信息或进行投诉等可拨打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免长途费)。

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工坐席服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因此导致的证券交易

所休市日除外)9:00—17:00

(四)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網点柜台、基金管理人网站留言栏目、自动语音留言栏目、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书信、电子邮件等六种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

的服务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政策规定进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工作日收到的投诉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在非工莋日收到

的投诉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当日或者次日回复。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基金管理人

就投诉处理进度向投诉人作出定期更噺。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

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2019年7月17日发布《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2019年4月20日发布《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2019年3月26日发布《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3月4日发布《景顺长城中證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2019年1月21日发布《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

(二)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攵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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