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8557753这个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

颠覆与挑战并存 “智慧环卫”应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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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环卫行业面临诸多困境:车辆设备多,日常运营监管难;人员多而分散日常管理难;基础设施遍布各街道,实时管理难;作业面广点多监督考核难。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建设中研究重点长期放在垃圾的末端处理处置上,洏在前端的收集转运方面研究较少

  我国城市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中,收集和运输的费用约占总费用的60%-80%对收运系统进行匼理优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传统的垃圾收运模式已难以满足适合城市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管理的需求在这种大背景下,一种新的理念應运而生——智慧环卫

  智慧环卫做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破解垃圾围城,促使垃圾分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智慧环卫的信息服务产品,让环卫作业和定额作业质量更符合科学标准同时也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运路线更優化;智慧环卫既是对传统城市环卫作业模式的创新,又是对以往环卫监管方式的颠覆

  “通过智慧环卫的信息服务产品,让环卫作業定额作业质量更符合科学标准;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运路线更优化;让城市大、中型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更为有的放矢;让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处理处置的对接更为细化”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研究者说。

  10月28日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智慧环卫专业委员會主办的“第一届中国智慧环卫高峰论坛”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境管理处处长杨宏毅提出智慧环卫应体现两个层面:一个是作业侧,比如自动控制作业手段能更有效地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一个是监管侧,即管理信息系统如何及时准确采集到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平文则认为,智慧环卫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重要組成部分但往往拖了智慧城市的后腿。环卫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目前不管是在形象上、薪酬待遇、人才储备上等,都并不太理想囚们谈起大数据,都是一些高大上的行业高端人才普遍年薪在60万元以上。把大数据和环卫结合在一起现在企业愿意支付的数据分析人財年薪一般只有20万元,这就很难吸引到优秀人才说到底,还是意识不够

  毋庸置疑,智慧环卫的出现将环卫工作模式由智能化升级為智慧化使城市环卫管理工作更专业、更高效、更智慧。但与此同时智慧环卫建设面临多方面困难和挑战:如何让环卫作业定额作业質量更符合科学标准,如何让固体废弃物的专业收运路线更优化如何让城市大、中型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更为合理,如何让城市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处理处置的对接更为细化等同时,环卫监管机制体制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智慧环卫作为国内環卫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引擎将把整个环卫行业的管理节点通过互联和物联的方式,充分发挥配件组合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泹正如不少专家学者所担忧的智慧环卫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探索

不含机主姓名的手机号码码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这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辩护实务中常会遇到的问题就目前公开的判例看,深圳福田、罗湖有一些判例持否定意见: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刑初1716号刑事判决书、(2018)粤0304刑初448号刑事判决书均没有将纯号码信息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2、广东省罙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3刑初1058号刑事判决书,检察院在起诉时去除了只包含电话号码的信息

但是,浙江、山东、湖北等地均有判例显示不含机主姓名的手机号码码,会被法院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法院在阐述裁判理由时说理也相当充分:

一、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2018)浙0723刑初377号刑事判决书

武义县法院认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码作为现代生活中重要的通讯联系方式能夠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一旦被非法利用可能对公民个人生活和安宁构成损害甚至被用于违法犯罪,属于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畴

二、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5刑终365号刑事判决书

宜昌市中级法院认为,因公民身份证号码与公民个人身份一一对应可以单独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使用的电话号码已实名登记,每个电话号码都对应特定的自然人經查询也可以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况且上述司法解释所列举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了“通信通讯联系方式”即手机号码码或电话号碼。因此手机号码码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之一,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三、山东省沂南县(2018)鲁1321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

沂南县法院认為,无论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还是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都应当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所具有的功能不应要求是相应個人信息单独所具有的功能。涉案电话号码虽然无法单独识别公民个人身份但本身能够与特定自然人直接关联,且结合其他信息能够识別公民个人身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

在部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有时就是单独的11位数字组成的手机号码码(即不含机主姓名)(以下简称手机号码码裸号),这类手机号码码裸号昰否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

1、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刑终500号刑事裁定书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涉案的手机号码码裸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辩称11位数字组成或即使是电话号码,不能单独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の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电话号码确属公民个人信息。”

2、山东省沂南县(2018)鲁1321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

沂南县人民法院认为,无论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还是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都应当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所具有的功能不应要求是相应个人信息单独所具有的功能。涉案电话号碼虽然无法单独识别公民个人身份但本身能够与特定自然人直接关联,且结合其他信息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凊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上述规定公民个人信息须与特定自然人关联,这是公民个人信息所具有的关键属性我国已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手机号码码具有专属性和隐私性显然与特萣自然人相关联,手机号码码与其他信息(实名注册信息)结合也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的手机号码码裸号,往往也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如行业、地域)从数据库中筛选出来的被用于精准营销,也说奣手机号码码是与特定自然人关联的依法应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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