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空调压缩机机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样的企业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会议于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体斌先生(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已经完成,原股东认购公司股票的资金已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发行前的559,623,953元增加至695,995,979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伍仟玖百陆拾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叁圆整。”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玖仟伍百玖拾玖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圆整。”
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59,623,953 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95,995,979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17年5月实施,2016年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效、变频压缩机智能化产业升级及配套能力提升项目和高效、商用、变频压缩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以下合称“配股募投项目”)。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配股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6CDA40275《鉴证报告》,截止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合计3,928.4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28.47万元,同意公司从相应的配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分别提取3,494.47万元、43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5月以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7CDA4023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 年5月31日止,华意压缩向原股东配售136,372,02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39,584,801.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019,387.86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日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已于日签署。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5.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定于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以截止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日)公司总股本559,623,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5股,配股价格为4.69元/股。本次共计配售136,372,0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639,584,801.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019,387.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402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7,448,429.91元(含部分已发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止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6CDA40275《鉴证报告》,截至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合计3,928.47万元。本次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披露:“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28.47万元,同意公司从相应的配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分别提取3,494.47万元、43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本次置换金额与公司在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专项意见(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本次置换行为与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从本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提取3,928,47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本次置换行为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28.47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
1、华意压缩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进行专项审核,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华意压缩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皆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华意压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 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5.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以截止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日)公司总股本559,623,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5股,配股价格为4.69元/股。本次共计配售136,372,0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639,584,801.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019,387.8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40238号《验资报告》。
二、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有关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三)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7,448,429.91元(含部分已发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配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5.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有保本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决议生效条件
本次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6个月。
(三)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5.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亦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高风险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51,9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其中以暂时闲置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9,600万元,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2,300万元。前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醪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通过产品长短期合理组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上述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
1、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皆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华意压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银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15:00至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日(星期三)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注:根据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 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
(2)邮政编码:333000
(3)联 系 人:巢亦文、张宸军
(4)电 话:
(5)传 真:
(6)电子邮箱:hyzq@(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4
2、投票简称:“华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日15:00,结束时间为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日召开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 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意压缩”)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会议于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
(3)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本次置换行为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928.4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通过产品长短期合理组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上述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申万宏源原指定的罗捷女士、缪晏女士担任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已于日结束。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申万宏源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申万宏源为公司2016年配股的保荐机构,并授权缪晏女士、叶盛荫先生为公司配股的保荐代表人,现由叶盛荫先生接替罗捷女士担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至此,至此,缪晏女士和叶盛荫先生为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以及2016年配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缪晏女士,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4 年3 月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8 年6 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帝龙新材IPO 项目主办人, 同花顺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华意压缩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与配股项目保荐代表人,凤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目前,已申报正在审核的签字项目有亨通光电(600487)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叶盛荫先生,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2013年7月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6年3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华意压缩配股项目保荐代表人。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证券代码:000404 公告编号: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日至6月9日期间以其公司发放的2016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1、购买人:董事、总经理朱金松先生、监事查春霞女士、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庞海涛先生、副总经理王国庆先生、总工程师吴景华先生。
2、购买目的:根据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购买人以其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3、购买方式:通过二级市场竞价购入。
4、购买股份数量及比例:日至6月9日,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711,15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695,995,979股的0.102%。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购买人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意压缩总股本559,623,95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上述购买人均于本次配股缴款期(5月19-25日)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上述持股变动情况详见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 号公司公告。
上述购买人本次持股变动,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及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的股票将按有关规定及其个人承诺进行锁定。
6、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后续第一年内,不通过任何市场方式减持股票,第二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其持有部分的50%,第三年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减持剩余的50%。
(2)除遵守前述规定外,本人同时还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得将本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等。
7、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于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本次置换行为与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16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且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从本次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提取3,928,47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关于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醪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配股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暂时闲置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牟 文 唐英凯 张 蕊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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